黃珊珊爆:劉靜怡「不畏權勢」獲8白委同意
立法院24日行使7名大法官同意權案表決,國民黨團傾向全面封殺,民進黨團則是一致支持,因此民衆黨的8票意向尤爲重要。稍早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民衆黨會放行一人,全黨團將團進團出投票,但多位民衆黨立委投完票後,還沒見到黃珊珊出現。(陳君瑋攝)
立法院今(24日)行使7名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投票,國民黨團全面封殺,民進黨團封殺被提名人劉靜怡,民衆黨僅放行劉靜怡,最終7位被提名人全數不通過。對此,民衆黨立委黃珊珊表示,大學同窗張文貞雖學養兼具,但黃自己對於張接受姚立明擔任副院長深感失望,投下不同意票,而民衆黨會投給劉靜怡同意票,是因爲她勇敢表達立場、不畏權勢,不像其他被提名人不敢大膽表達個人立場。
司法院人事案表決,司法院正副院長兼大法官被提名人張文貞、姚立明及5位大法官被提名人皆未獲過半同意,全部不通過。其中劉靜怡獲民衆黨8張同意票、藍綠立委105張不同意票。
民衆黨團今僅放行劉靜怡,封殺張文貞、姚立明等人。此前曾傳出,立委黃珊珊遊說藍營支持大學同窗張文貞,不過黃珊珊駁斥稱是造謠。
對於投票決定,黃珊珊今在臉書說明,雖然張文貞是她的大學同學,學養俱優,但是對於張文貞願意接受姚立明擔任司法院副院長乙職,深感失望,所以投下反對票。黃珊珊說,以死刑的憲法法院判決爲例,新任的大法官應該有自己的立場與思考,而不是以『捍衛之前憲法解釋或判決』爲目標。簡單來說,以通姦除罪化爲例,2002年的大法官會議第554號解釋『尊重立法院權限』,到2020年大法官解釋第791號解釋『宣告通姦罪違憲』,2021年刑法修正刪除通姦罪,大法官新解釋可以推翻舊解釋,這也是新任大法官獨立審判的基本價值,如果後任大法官只會『捍衛憲法法院判決』,那臺灣根本不可能再往前進步,民主法治也不可能與時俱進。
黃珊珊也點名批評,姚立明作爲副院長人選很明顯是政治酬庸與交代,在現今三黨不過半的國會,此人選一提出就註定被否決,因爲民衆黨不可能同意此人選,不必贅言,姚立明這幾年擔任民進黨的重要職務顯然都與大法官職務無關,國民黨也不可能投同意票,所以,這樣的提名只是故意讓在野黨封殺,民進黨充其量也只想給一個交代,還人情而已。至於其他的大法官人選,大多不敢大膽表達個人對於既有爭議問題的立場,甚至採取與多數民意反對的立場,十分可惜。
立法院12日進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資格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前往備詢。(姚志平攝)
而民衆黨對劉靜怡投下同意票,黃珊珊則稱讚,「至少她勇敢表達立場、不畏權勢」,因爲大法官被政黨立場與意識形態捆綁住,絕非國家之福!本來只要民進黨投下同意票,至少會通過一位大法官人選,但是執政的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竟然也否決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人選,真是出乎意料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