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風電海上作業要遵守環保法規
由於離岸風場進入密集施工期,環保署19日表示,會加強各部會協調及導入科技執法,各風場施工必須遵守環保法規及環評承諾,否則將依法裁罰,環保署強調,今年有更多風場會進行水下基礎作業,各開發商更應加強自主管理。
據資料顯示,去年進行海域施工的離岸風場分別有臺電的臺電一期、達德能源的允能風場、JERA等多家公司合資的海能風場,去年都預計進行離岸風機水下基礎的施作,過去都在環評會議給出不同承諾。
環保署說,去年11月19日雲林允能風場發生觀察船及鯨豚觀察員派遣數量不足而違反環評承諾,經過現場通報後,發現2艘原作爲鯨豚觀察船任務船隻在打樁完成前便提前離開,環保署隨後與海洋保育署聯手展開環評監督作業,因此依環評法裁處新臺幣40萬元,又因該案風場鄰近白海豚棲地,因此要求開發單位必須先擬定相關對策。
環保署指出,去年已經召開個案監督聯繫平臺會議,訂出執行方式與查覈效度之外,也進行聯合稽查,查有違規依法告發處分,未來亦將強化核心部會的合作機能與聯合監督機制,及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源局及國營事業委員會持續辦理環評追蹤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