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變職場毒藥?北市5年申訴615件

臺北市首創「性別平等辦公室」,13名府內委員僅2人是女性,遭議員批「假平等」,認爲男性無法理解女性困境;另北市1999申訴逾600件性平案,職場端勞動局只開罰28件,裁罰率不到5%,市府秘書長李泰興承諾會檢討。

臺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設有性平委員,聘有13名府內、17名府外委員。議員洪婉臻說,市府處理性平申訴案速度太慢,一般案件要88天、特殊案件178天,等同是「在被害者傷口撒鹽」。

據市府統計,1999受理與懷孕、育嬰假、育嬰留職津貼等相關申訴,5年內有615件,但只有28件被開罰,裁罰率僅4.5%,其中以公司拒絕勞工產檢假、強迫勞工懷孕離職、懷孕不續聘、懷孕不適任等最多,約佔52.6%。

北市社會局迴應,依照委員會設置要點,府內性平委員包含市長、副市長、民政局、教育局、產發局、社會局、勞動局等局處首長,恰好局長几乎都是男生,僅社會局長姚淑文、副市長林奕華爲女性,並非刻意找男性擔任性平委員,府內外30名委員女性有過半。

勞動局表示,民衆透過1999陳情後,會告知民衆相關法規,如果欲提申訴,應依規定以書面提出申訴流程。性騷案委由外部專家查訪,並作成調查報告,其他性平案送勞動局性平工作會審議;若成立才進一步裁罰。陳情繫統案件不等於申訴案,申訴案也不等同裁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