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友人檢舉販毒 高雄男在對方妻子面前開槍殺人遭判14年

高雄60歲蔡姓男子與58歲陳姓友人發生毒品糾紛,蔡男當着陳男妻子的面朝陳男開槍,陳男頸部中彈,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高雄地院12日依槍砲、傷害致死罪判蔡男14年徒刑。(翻攝畫面/洪浩軒高雄傳真)

高雄60歲蔡姓男子販賣毒品遭逮,被高雄地方法院判處18年徒刑,蔡男懷疑是58歲陳姓友人當「抓耙子」檢舉才害他被逮,蔡男一氣之下於去年2月6日凌晨衝到陳男住處,當着陳男妻子的面開槍,陳男頸部中彈,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高雄地院12日依槍砲、傷害致死罪判蔡男14年徒刑。

檢警調查發現,蔡男與陳男爲舊識,雙方因爲毒品糾紛發生爭執,蔡男懷疑之前自己因爲毒品案被抓,又遭判刑18年,就是陳男通風報信所致,去年2月6日凌晨,蔡男到陳男位於鳳山區中山東路的住處相約談判。

未料,雙方談判未果,一言不合爆發衝突,蔡男竟掏出預藏的槍枝,當着陳妻及另名吳姓友人面前,朝陳男開槍,造成陳男頸動脈破裂,鮮血狂噴,嚇壞陳妻及吳男,而蔡男犯案後則是騎乘機車逃逸。

家屬及友人見陳男中彈後緊急報警,警方獲報到場時,立即將陳男送往高雄長庚醫院搶救,但最後陳男仍傷重不治。警方鎖定蔡男騎乘的機車追捕,案發後約8小時於中崙一路圍捕蔡男到案,並在他身上起出1把作案手槍及42發子彈,檢方調查後,依殺人、槍砲等罪將蔡男起訴。

法院審理時,蔡男辯稱當時只是想要教訓陳男,沒有要殺人的意圖,且案發當時他是對着陳男的腳部開槍,沒料到子彈會擊中他的頸部,高雄地院12日宣判,認定蔡男的行爲未構成殺人,改依傷害致死、槍砲等罪,各判9年6月、6年徒刑,應合併執行14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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