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小14歲男友劈腿!81歲悍婦縱火 20年前當小三也燒正宮家

▲何姓女子懷疑男友劈腿,竟放火燒燬他住處。(資料照/記者鄧木卿翻攝,下同)

記者郭玗潔/臺中報導

現年80歲的何姓女子和小14歲的遊姓男友交往10年,因懷疑遊劈腿,竟到他住處潑油點火,火勢波及鄰居,何女也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臺中地院審理,發現何女在20年前就因當人小三,闖入正宮居所潑油縱火,犯罪手法和動機與本案相似,依她犯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罪,處7年10月徒刑。何女上訴後遭駁回維持原判,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何女與遊男交往約10年,案發前1日兩人剛到廬山甜蜜洗溫泉,隔天何女就因懷疑遊男和其他女人交往,也不管遊男借住在前岳父的三合院裡,房子還有其他親屬居住,就放火燒了遊男的居所。

何女於2022年7月18日一早,先騎車到加油站花49元買汽油,灌注在塑膠空桶,裝在黃色塑膠袋內,放入車廂帶走,再到遊男家前徘徊觀察,趁男友出門工作後,進屋潑油點火,隨即騎機車揚長離去,不久後火勢蔓延,延燒到隔壁鄰居建物,經消防局獲報到場撲滅,幸無人員傷亡,調查火災原因及監視器影像,檢警循線查出何女犯案。

全案審理時,何女辯稱自己是重度肢能障礙者,她也沒有鑰匙,無法爬到該屋2樓起火點放火又離去,是遊男自己放火栽贓她。

不過法官檢視消防局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顯示起火點爲2樓儲藏室,起火原因爲人爲縱火,而監視器也拍到何女到加油站買汽油、提着黃色塑膠袋進入建築物走道,離開建築物4分鐘後,房子就飄出煙霧起火燃燒,期間並無其他人進出。

法官認爲,何女過去就有前科,她於2002年當人小三時,和人夫同居,因發現人夫又劈腿其他女子,想聯合正宮抓姦,因遭正宮拒絕,當時就心生不滿,拿小寶特瓶裝柴油,闖入正宮居所四處潑油,點火後逃出屋外,所幸火勢及時被撲滅,並未燒燬住宅,何女也被處5年徒刑,不料20年後又因感情問題縱火,且手法和犯罪情節雷同。

法官指出,何女在火災發生前後,看起來行動便利,並無行走或上下樓梯不便的情形,且進屋離去後便有煙霧飄出,時間緊密相連,可見何女就是縱火者,犯後她又始終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也未和各受害人和解,審酌她犯案時爲79歲等情,依犯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罪,處7年10月徒刑。何女又上訴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