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老公偷吃!她狂打電話給小三夫:帶小孩去驗DNA…抓姦失敗還要賠5萬
▲小美(化名)見老公與林姓女子同進出後,認爲先生出軌,撥打電話給林女丈夫要他帶小孩去驗DNA。(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小美(化名)自從拍到老公與1名林姓女子同進出後,就一直懷疑老公偷吃,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瘋狂介入林女家庭生活,甚至在得知林女丈夫的電話後,直接打去「要求林夫帶小孩去驗DNA」。林女不堪其擾下決定提告,一審法官判小美須賠償林女5萬元;案經上訴,二審臺中高分院駁回雙方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小美2015年9月拍到老公與林女同進同出後,就開始懷疑老公出軌,在調查真相的過程中,爲了找到林女聯絡資訊,她還將老公多年前的舊手機翻出,把裡面資料備份至自己的手機裡進行徹底肉搜,隨後,她也在臉書尋得林女丈夫的電話。
小美2017年8月某日打電話給林女丈夫,劈頭就問,「你的太太是林XX嗎?你有發現她2015年7月至11月常常不在家嗎」、「我有我老公跟你老婆多次搭同臺車的照片,你要看嗎」、「你小孩不是你老婆跟你生的,要帶小孩去驗DNA」等話。林夫表示,小美來電已嚴重侵擾他家庭生活,爲此他們夫妻常常吵架,他雖然願意相信老婆,但一想到小美說的話還是會覺得很煩,此事甚至已影響他的工作。
對於不斷遭受質疑,林女相當不開心,怒向小美提告求償20萬元及登報道歉。臺中地院日前審理時勘驗小美提供的照片,發現圖中的1男1女既沒有十指相扣也沒有曖昧動作,認爲證據不足,判她須賠償林女5萬元,另登報道歉的部分,因小美對林女的質疑都只是在電話中提及,並非公衆場合,不需登報。
案經上訴,臺中高分院審理時,林女否認自己是照片中的女子,小美則辯稱,在拍到老公與不明女子同進出時,有先與先生確認女子身分,堅稱自己沒有亂指控,更不曾撥電話騷擾林夫。法官認爲單憑這些證據仍難以構成侵權行爲,審結駁回雙方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