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左轉客運撞行人 一週2起1死1傷

82歲徐姓老婦正走在斑馬線上,被一輛左轉客運車撞上,還好脫險,警方已針對客運車駕駛未停讓行人行爲,依規定舉發。(警方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82歲徐姓老婦正走在斑馬線上,被一輛左轉客運車撞上,還好脫險,警方已針對客運車駕駛未停讓行人行爲,依規定舉發。(警方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又見行人地獄!花蓮市11日才發生92歲老翁走斑馬線時,被左轉彎公車撞上,傷重不治,沒想到14日在瑞穗鄉82歲徐姓老婦,同樣走在斑馬線上,也遭左轉客運撞傷,好在送醫後脫險,因兩起行人穿越道車禍意外,都是同一家公司釀禍,業者致歉,花蓮監理站強調加強稽覈、督導,避免憾事發生。

警方調查,本月14日上午約8時許,58歲王姓男子駕駛客運,沿瑞穗鄉民生街欲左轉中正北路一段,卻與走在民生街斑馬線上、82歲徐姓老婦發生交通事故,婦人瞬間被撞倒在地動彈不得,路過民衆看到都嚇壞了。

消防局第三大隊三民分隊獲報,救護人員到場檢視徐姓老婦傷勢,臉部及肢體有多處撕裂傷及擦傷,意識還清楚,可對話,先清洗傷口、止血包紮,並用頸圈、長背板固定後上擔架後,儘速送玉里慈濟醫院就醫,幸無生命危險。

花蓮連續兩件左轉大客車撞傷行人,都屬同一家公司,業者強調,已特別加強駕駛安全教育訓練,也稽查有無落實路口停讓,肇事駕駛都召再教育、停止派車,若因此被開罰、吊扣或吊銷駕照,都會依法規規定辦理;都有慰問傷者與亡者家屬,也再次表達歉意。

公路局花蓮監理站指出,對於營業大客車左轉未禮讓行人,會加強稽覈;在客運督導責任上,後續也會有相關咎責。

警方強調: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在行人穿越道未停讓行人,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72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照。警方已針對大客車駕駛未停讓行人行爲,依規定舉發,詳細肇事因素有待警方調查,以釐清肇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