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震後51建物列紅單 林右昌:紅單最高補助450萬元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邀請內政部長林右昌列席,針對「0403震災的災後救助、重建規畫及補助方式」專案報告並備詢。聯合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邀請內政部長林右昌列席,針對「0403震災的災後救助、重建規畫及補助方式」專案報告並備詢。林右昌表示,截至4月11日,經專業人員現勘後,已確認建物受損爲「紅單」(主結構受損有結構安全顧慮或地基不穩者)有51件,補強建物耐震結構每件最高補助450萬元,受災戶如有購屋需求,也可適用第一類優惠利率,目前爲1.187%。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午正式開會前,爲悼念0403花蓮地震罹難者,會議一開始,內委會召委高金素梅率在場人員默哀一分鐘。
林右昌報告時指出,因應4月3日花蓮地震,爲處理地震後危險建築物評估工作,國土管理署協助各地方政府,已徵調400餘名建築師及專業技師投入災區,協助受災民衆針對受損建築物的損害程度進行初步判定,以告知民衆是否需暫時停止使用該建物。
國土署統計,截至4月11日,花蓮縣、臺北市、桃園市、新北市、基隆市及苗栗縣6地,評估總數已達1315件,經過專業人員現地察看受損情形,已確認爲紅單的有51件(花蓮37件,臺北2件,桃園6件及新北6件),確認爲黃單(建物有受損但無結構安全疑慮)的有92件(花蓮35件,臺北13件、桃園31件、新北9件及基隆4件),無須張貼危險標誌件數1172件,目前持續勘查中。
針對此次震損的集合住宅,內政部提供耐震弱層補強的補助,只要是經張貼紅黃單的集合住宅,補助比率由原來補強經費的45%提高到85%,補助額度最高爲450萬元。爲加速協助民衆完成家園復原,國土署與國家地震中心合作成立專案辦公室,組成輔導團隊深入災區協助有需要辦理補強的社區,儘速申請補助與完成補強作業。
官員解釋,所謂的集合住宅即是一般所謂的社區大樓建物爲標的進行補強,若受損建物爲透天庴,最高補助金額則爲50萬元。
在租屋資源部分,林右昌指出,內政部偕同租賃及仲介公會盤點釋出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房屋物件,協助因房屋受地震影響致無法居住的受災戶租住,度過難關。目前已盤點全臺15縣市屋源,總計1198間可立即提供租住;另於花蓮縣已出租13間,後續將續盤點租屋資源,提供受災戶選擇。
林右昌表示,受災戶如有購屋需求,可先行購屋並辦理一般購屋貸款,待今年8月開辦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時,再向戶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申請本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符合資格者洽承貸金融機構辦理適用優惠貸款,以減輕利息負擔。受災戶可適用第一類優惠利率,目前爲1.187%。
內政部也已研擬「0403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方案」草案,提供受災戶重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度每戶最高350萬元)、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度每戶最高150萬元)及租金補貼額度(以戶籍或實際居住人口3口以內者,每月發給8000元、4口者,每月發給1萬元;以此類推,最高補助每月1萬8000元)。草案上週已報行政院覈定。
內政部指出,民衆如對自家結構安全有疑慮,可向地方政府申請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初步評估總樓地板面積未達3000平方公尺者,每棟補助額度1萬2000元;總樓地板面積3000平方公尺以上者,每棟補助額度1萬5000元;詳細評估每棟補助額度不超過評估費用的30%,並以40萬元爲上限。
民衆如循「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重建,補助擬訂重建計劃費用,每件上限5萬5000元。若有都更重建或整建維護改善社區安全需求,內政部提供公寓大廈管委會、更新會或都更事業機構,辦理重建規畫每案最高800萬元、整建維護規畫設計費用每案至少80萬元,以及其他工程與耐震補強等經費整建維護工程費用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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