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富里鄉長確定補選 檢警調廉宣示查察賄選

富里鄉長確定補選,花蓮執法機關今天開會研擬查賄工作。(玉里警分局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檢警調廉首長宣誓凝聚查賄決心,執行各項選舉查察工作。(玉里警分局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富里鄉長當選人張容榕未就職,依地方制度法3個月內將完成出缺補選。花蓮縣地檢署與縣警局今天舉辦鄉長補選查賄座談會,盼有效防止賄選及暴力介入,淨化選舉治安;轄區玉里警分局強調,只要發現賄選具體事證,依法究辦。

富里鄉公所本月24日舉辦第2次鄉長就職,由於唱名張容榕3次,仍未到,縣府民政處表示,視同鄉長缺額,將函請選委會依照地方制度法82條,3個月內完成補選。也就是在6月25日前完成補選作業,投票日期尚未決定。

花蓮地檢署與縣警察局今天在玉里警分局,舉辦「富里鄉第19屆鄉長補選」查賄座談會,高檢署花蓮分署檢察長洪培根、地檢署檢察長蔡宗熙、調查站主任趙振宇、東機站主任左重宏、縣府政風處長葉清燊、移民署花蓮縣專勤隊長樂菡等人與會;縣警局長呂世明、刑警大隊長郭有志及玉里分局長林俊廷率偵查隊隊長及南區4派出所所長參加;會中面對面溝通、意見交換,期望富里鄉第19屆鄉長補選,能有效防止賄選及暴力介入,全力淨化選舉治安。

檢察長蔡宗熙指示3項重點「嚴查賄選及暴力」、「嚴防假訊息」、「嚴辦境外資金」及5項查賄技巧,「持續查處幽靈人口遷徙情形,針對不合理的遷徙情形加強查訪」、「關注節慶送禮、餐會或宮廟、社區協會、老人會旅遊活動等是否涉及賄選」、「廣搜情資,陳報有效、有價值的情資」、「確實保護檢舉人身分,對檢舉事項製作匿名檢舉筆錄以明獎金歸屬」、「注意投票前現金買票情形,並掌握地雷引爆時機點」。

另外,提醒執法人員必須嚴守行政中立,要了解轄區整體選舉情勢,才能建立共識落實各項選務安維工作;還有注意經營選舉賭盤、異常設籍、幽靈人口等列爲重點項目,才能爲花蓮縣打造清新干淨的選舉風氣。

警局長呂世明也提示加強蒐證具幫派背景候選人及其親屬防止暴力情事發生、對有投票權民衆加強佈雷並運用建置監視器系統的釐清賄選者的犯罪軌跡、加強查緝假訊息及選舉賭盤影響投票結果。

玉里分局長林俊廷表示,「維護選舉治安、打擊黑金、杜絕賄選」是警察職責所在,爲讓選舉過程「公平、公正、公開」,也呼籲檢舉不法,只要發現有賄選具體事證,必依法偵辦,端正民主選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