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機上產女 只要婦人行爲是「故意」就得賠百萬

華航機上產女簡姓婦人。(圖/翻攝中天新聞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華航機上產女事件近來成爲媒體焦點,簡姓婦人爲了讓孩子取得美國籍,刻意隱瞞已懷孕36周,成功搭上飛機,使得班機因此轉降阿拉斯加安克拉治機場,造成全機乘客行程延誤,航空公司則付出大筆轉降成本,該由誰來賠償?

簡姓婦人的行爲連日來遭到砲轟,華航原先打算自行吸收轉降成本,但有立委直言此舉丟臉丟到美國,華航該向她求償轉降費用。華航表示,航空公司都有投保機體責任險,針對旅客因病轉降所增加的費用,例如油料、起降費等相關費用都在保險理賠範圍內,會建議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華航機上產女爭議事件延燒多日。

飛機轉降成本可不小,油料、起降費、人員加班等費用加一加,外傳高達100餘萬新臺幣。依據保險法第五十三條,可進行代位求償,保險法對於單一事件某一個人「故意」過失所造成損失可進行代位求償。也就是說,只要確認整起事件簡姓婦人的行爲屬於「故意」,由保險公司賠償後,將代替華航去對婦人求償。

針對孕婦搭機標準,各家航空公司不同,華航部分是懷孕32周以上須提出醫生適航證明,長榮則是28周以上,但兩家航空公司皆規定36周以上不得搭機。不過簡姓婦人的行爲是否屬於「故意」,目前仍有待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