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道股份IPO:客戶真實性存疑
解奧 吳桐
當一家公司的大客戶、供應商、委託加工方的參保人數均是0,其財務真實性幾何?
8月11日,蘇州華道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道股份”)創業板IPO獲證監會受理,主營業務爲醫藥中間體、農藥中間體和新材料等精細化學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擬登陸創業板,保薦機構華泰證券。
2019-2021年(以下簡稱“報告期”),華道股份的營業收入分別爲2.35億元、3.46億元、3.44億元;歸母淨利潤分別爲3677.17萬元、5936.38萬元、6380.77萬元。
在報告期內,華道股份的前五大客戶、前五大供應商乃至細細挑選的委託加工都出現了參保人數是0的“空殼公司”,實控人與公司發生大額拆借,甚至還向小貸公司借款。並且產能數據混亂不清,信息披露真實性存疑。
客戶供應商大幅重疊,驚現多家“空殼公司”
報告期內,華道股份多個客戶與供應商大幅重疊,且不乏同年向一家公司買進、賣出同一種產品的情形。
2018-2021年度華道股份客戶與供應商大幅重疊情況分別發生9家、7家、5家和2家。
其中,蘇州金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忠化工”)同時成爲了華道股份前五大大客戶與主要供應商。2018-2021年,金忠化工分別爲華道股份第二、第一、第三和第二大客戶,當年銷售金額分別爲2626.01萬元、3174.96萬元、2331.87萬元和4614.91萬元;2018、2019年,金忠化工分別爲華道股份第五大、第二大供應商,採購金額依次爲930.87萬元、1568.94萬元。
招股書解釋,報告期內,公司客戶與供應商重疊主要原因有貿易商原因、臨時借調、零星採購輔料、競爭者原因和疫情影響。因爲競爭者原因,2019年發行人對蘇州金忠化工有限公司銷售苯磺酰氯等金額3174.96萬元,向其採購苯磺酰氯等金額1568.94萬元。
然而據工商年報顯示,2018-2021年,金忠化工的參保人數分別爲3人、3人、3人、0人。
2020年7月,金忠化工“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依法履職過程中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繫,依據《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之規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被蘇州市相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參保0人的空殼,登記地址找不到真實公司,如何與華道股份發生數千萬元的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報告期內華道股份還存在多家剛剛成立、註冊金額極小但銷售佔比又很高的客戶。
如2019年華道股份第二大客戶爲河南鑫瑞達新材料有限公司,當年銷售金額爲3114.51萬元,佔當期銷售收入13.23%,據工商信息數據顯示,其成立時間爲2019年5月7日,2019年參保人數未公佈,2020、2021年參保人數均爲0人。
而以3002.65萬元銷售金額成爲華道股份2020年第二大客戶的江蘇豐登作物保護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被列爲失信人。
在華道股份的生產模式中,存在委外加工模式。2019年-2020年期間,在8-羥基喹啉銅市場需求較爲旺盛、發行人8-羥基喹啉銅產品產能較小的背景下,發行人曾委託加工生產8-羥基喹啉銅。
2019年、2020年,公司向山西江中山支付的8-羥基喹啉銅委託加工費分別爲635.80萬元、135.20萬元,佔原材料或服務採購總額的比例分別爲9.23%、 3.03%。
據招股書宣稱,華道股份2019年考察了幾家潛在委外加工方的加工能力、產品質量及資信水平後才選定並委託山西江中山生產加工8- 羥基喹啉銅。
這家山西江中山,2019、2020年參保人數也是0。
自產銷售不過7成,招股書產能數據前後矛盾
報告期內,華道股份主營業務收入按產品的來源主要分爲自產銷售和貿易銷售,採用自主生產爲主的模式。報告期內,該司自產銷售收入分別爲1.58億元、1.76億元和2.31億元,佔其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爲69.59%、51.57%和67.59%。貿易銷售收入分別爲5862.77萬元、6278.56萬元及2058.48萬元,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爲25.76%、18.43%和6.01%。
貿易銷售的意思,是將貨物從供應商處原樣買來再原樣賣出給客戶,相當於作爲中間商過了一遍手。
對此,華道股份表示,其中2019年及2020年度貿易銷售收入佔比較大,主要系公司8-羥基喹啉銅自有產能不能完全滿足客戶需求,其以貿易方式採購並分別實現銷售收入3251.03萬元及5786.73萬元。
作爲貿易銷售產品之一的8-羥基喹啉銅,2019-2021年的產能爲112噸/年;產量則分別爲174.45噸、79.08噸、42.70噸,逐年走低;銷量分別爲747.68噸、817.41噸和199.05噸。
2020年華道股份8-羥基喹啉銅的產能利用率僅70.61%,在自身產能不飽和的情況下仍然以貿易採購並銷售,其理由真實性存疑。
值得注意的是,在產銷率表格中,二苯碸的2021年產能爲2050噸,在現有產品產能產線分佈情況中,二苯碸的現有年產能爲1800噸,前後數據不一致。
可以看到,同樣是產能數據,同樣的單位,同一份招股書中不同的地方出現了數據衝突,二苯碸2021年度產能就已超過了現有產能。這是華道股份對自己公司現狀的掌握混亂或是華泰證券執業質量不過關?
向供應商轉貸2.7億,實控人資金拆借
華道股份報告期內還存在諸多財務內控不規範的問題。
招股書披露,報告期內,華道股份存在與相關供應商簽訂大額採購合同將發行人的銀行借款資金先支付給相關供應商,之後供應商短時間內將相關資金轉回至發行人賬戶的情況。
2019年、2020年,華道股份上述轉貸涉及貸款金額分別爲8650萬元和1214萬元。
對此,華道股份表示,由於業務需求,公司有短期的大額資金需求,公司已於2020年清償完畢上述涉及轉貸行爲的銀行借款,之後未再發生轉貸行爲。公司目前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嚴格按照相關制度要求履行相關內部控制制度。
此外,華道股份頻現大額關聯方資金拆借現象。
劉明榮爲華道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直接和間接控制華道股份6403.00萬股股份,佔比51.22%;周培良爲公司董事,持股200萬份,佔比1.60%。
2018年,上述兩人與華道股份發生資金拆借共4001.62萬元,產生利息9.61萬元。
並且,2019年,華道股份還存在通過小貸公司等借款融資的情形,發行人因資金緊張,由劉明榮、周培良代墊上述借款融資的利息,公司已於2020年末將全部拆借本金及利息歸還完畢,2021年1月1日以來與關聯方未再發生資金拆借事項。
關於財務內控規範性同樣也引起了深交所重視,在問詢函中,深交所要求華道股份說明報告期內是否存在其他財務內控不規範情形,內控不規範情況是否構成對內控有效性的重大不利影響,整改後的內控是否已合理、正常運行並有效持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