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今日啓動!一次性500元定額補貼!

爲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實施方案》及自治區商務廳、發改委等7部門印發的《內蒙古自治區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方案》等有關要求,呼和浩特市於2024年10月24日至12月31日啓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活動。

活動補貼對象及標準:對交售個人名下舊電動自行車並換購合格電動自行車新車的個人消費者給予一次性500元定額補貼。其中,對交售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並換購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的個人消費者可額外再補貼100元。換購的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其電池還應符合《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範》(GB 43854)標準要求。鼓勵享受補貼的個人消費者購買符合《電動自行車行業規範條件》企業生產的合格電動自行車新車。

個人消費者可通過銀聯雲閃付APP完成交舊和購新。在雲閃付APP首頁點擊“以舊換新”“內蒙古自治區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呼和浩特市”“申請補貼”,按提示填寫提交收舊信息。銷售(回收)主體審覈通過後,消費者前往“查看申請進度”領取並使用定額補貼券。

購買新電動自行車須交售舊電動自行車,但不受交售舊電動自行車品牌型號及對應限制;交售舊電動自行車與購買新電動自行車的個人必須一致,同一消費者有一次補貼資格;消費者成功獲得定額補貼券後,不得轉讓,7天有效。消費者需7日內每日9:00—20:00覈銷使用,如7日內不進行覈銷,折扣券自動失效;本次活動面向個人消費者,電動自行車銷售主體須向消費者開具實名銷售發票。發票價格合計金額應爲“消費者個人實際支付金額+政府補貼金額”;本次活動補貼可與銷售主體、金融機構等各類優惠疊加;如發生退貨退款情形,退還到消費者的款項不包含政府補貼資金,通過原支付渠道退還,退貨退款均視爲已使用一次補貼資格;消費者可通過銀聯雲閃付平臺查詢“參與活動門店”。(來源:青橙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