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出500萬替羅友志「搓湯圓」? 罪嫌不足新北檢不起訴

侯友宜被控出500萬選舉資源「搓湯圓,新北地檢署近日偵結,以犯罪嫌疑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侯友宜競選辦公室提供)

媒體人羅友志今年4月自曝,2014年登記參與新北市議員第7選區黨內初選,市長侯友宜以500萬元資金「搓湯圓」,要求他換選區參選,民進黨新北市黨部主委何博文按鈴告發侯違反選罷法,新北地檢署近日偵結,檢方認爲侯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2014年羅友志登記新北市議員第7選區(土城、樹林、三峽及鶯歌)黨內初選,6月25日黨內第一階段民調公佈後勝出,將參與第二階段民調。侯約羅在新北市政府會議室碰面,向羅提出「我們這邊會給一些資源」、「上面會幫忙籌個500萬資源以及介紹一些人脈」,要求羅更改選區至汐止。

檢方表示,侯、羅2人碰面時間在第二階段民調前,羅友志曾稱,雙方會面時間爲2014年4、5月間及2014年6月第一階段民調公佈後,侯出500萬元資金「搓湯圓」,要求更改選區,「並協助開設服務處、競選旗幟,都會有人幫忙安排及打點好,也會幫忙介紹汐止人脈。」但遭羅拒絕。

檢方調查,羅友志對於何時提及500萬一事有出入,而兩次會面均無其他人在場,當時沒有LINE,手機也未留下紀錄可供調查。經傳訊2人羅友志競選辦公室主任及總幹事2人,2人均說是在羅友志以無黨籍身分參選時加入團隊,國民黨初選時並未參與,未聽聞過侯友宜要給500萬選舉資源的事情。

檢方認爲,僅有證人羅友志證述,但無補強證據可以擔保真實性,侯友宜犯罪嫌疑不足,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