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鹽酥雞案 「臺灣第一家」負責人獲假釋
知名鹽酥雞「臺灣第一家」第二代負責人陳星佑,被控將非供食用的碳酸鎂摻入胡椒粉、椒鹽粉等產品中出售,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遭判刑2年6月定讞,入獄服刑。矯正署日前核準他假釋,近日可出監。
號稱臺灣鹽酥雞創辦人陳廷智,是官方認證的鹽酥雞發明者,他早年靠擺攤賣炸雞暴紅,開設「臺灣第一家」公司專賣調味料,下游廠商只要購買其調味料,就可掛「臺灣第一家鹽酥雞」招牌,兒子陳星佑接手後擔任公司總經理。
但陳星佑被控從2013年起以低價購買非食品用的碳酸鎂,指示不知情的員工加入椒鹽粉及胡椒粉等16項食品後,販賣給不知情的下游廠商,2015年新聞媒體大幅報導胡椒粉加工業碳酸鎂後,才改購買食品用的碳酸鎂使用。
歷審認爲,陳星佑爲求順利銷售獲利,販賣添加工業用碳酸鎂的胡椒粉等產品,犯罪時間近2年,且總銷售額高達1億1595萬5096元,犯後沒有悔意,依違反《食安法》判刑2年6月,最高法院2019年8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