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延役無望 核安會促二號機穩定運轉

核三廠。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行政院發言人昨否認院長卓榮泰接受《日經》專訪時提到二○三○年將重啓核電。經濟部迴應表示,院長說明與過去相同,行政團隊立場一致。經濟部稱,將依法處理核電議題,核安要確保以及核廢可處理,是面對核電議題的前提。

被視爲最有機會延役的核三廠,在法規限制下延役無望。核三廠一號機七月廿七日解聯、停機,在覈安會的核電廠資訊已高掛「機組除役」,二號機運轉執照期限到明年五月十七日,依照目前法規,執照到期日後即進入機組除役階段。

核安會指出,核三廠二號機運轉執照尚未到期,已要求臺電針對兩部機組狀態差異,分別就行政管理、實體屏障、程序書區分與差異訓練等強化電廠管理作爲,以維持二號機安全穩定運轉。

核安會已審查通過核三廠除役計劃,等臺電取得環境部認可的環境影響評估相關資料,確認符合核管法第廿三條規定後,就會核發核三廠除役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