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支持符合條件的平臺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支持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拓寬融資渠道。建立平臺企業融資需求動態管理清單,組織多樣化銀企對接活動,爲企業提供流動資金貸款、股權融資等服務。舉辦基金機構與平臺企業對接活動,鼓勵種子投資、風險投資、天使投資等機構參與平臺企業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平臺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支持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豫政辦〔2024〕46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支持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8月22日

(本文有刪減)

支持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爲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發展平臺經濟的決策部署,加快促進我省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以下支持措施。

一、做強頭部企業

1.做大做強平臺企業。建立完善與頭部平臺企業的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在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加強服務保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交通運輸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委金融辦、省財政廳、稅務局、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2.支持平臺企業加快發展。對符合條件的商貿類平臺企業,納入省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範圍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商務廳、財政廳)

3.加強與優勢平臺企業戰略合作。積極引進電子商務、生產生活服務等領域頭部平臺企業,使用招商引資專項資金,引導落地平臺企業地區性總部、區域分撥中心、運營中心、結算中心等。(責任單位:省商務廳、財政廳)

二、加強要素保障

4.拓寬融資渠道。建立平臺企業融資需求動態管理清單,組織多樣化銀企對接活動,爲企業提供流動資金貸款、股權融資等服務。舉辦基金機構與平臺企業對接活動,鼓勵種子投資、風險投資、天使投資等機構參與平臺企業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平臺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河南證監局)

5.創新金融產品。支持金融機構探索通過創新數據資產增信等方式,降低平臺企業融資成本。在科技信貸業務、專利權質押融資等方面加強對平臺經濟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服務保障。(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科技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局)

6.加強底層技術創新。支持平臺企業提高研發投入強度,聯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校、科研院所設立新型研發機構,圍繞底層技術開展科研攻關。發揮省科學院技術創新優勢,組織嵩山實驗室、中原人工智能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加強算法創新與應用研究,爲平臺企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撐。(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科學院)

7.強化人才培養。加強平臺經濟人才需求與全省“一攬子”人才政策對接,支持平臺企業引進複合型、管理型、技能型人才。鼓勵省內高校加強平臺經濟相關學科專業優化調整,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訂單式培養平臺經濟人才。加強平臺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將其納入“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支持範圍。(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8.實行平臺經濟人才貢獻獎勵。對平臺企業引進的優秀人才,符合條件的納入所在省轄市(含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人才服務體系給予保障。(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稅務局,各省轄市政府及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9.推動數據資源整合應用。支持平臺企業數據資源資產化,依法享有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產生數據的持有權、使用權、經營權。鼓勵平臺企業開展金融服務、商貿物流等領域數據融合應用,開發數字產品,開展數據交易。支持平臺企業建設開放共享雲平臺,爲中小企業提供數據存儲、軟件開發、交易支付等服務。(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三、強化配套支持

10.推動平臺企業集聚發展。支持鄭州經開區、航空港區、中原科技城等產業資源匯聚、創新要素豐富的區域佈局建設平臺經濟產業園,加強網絡、算力、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諮詢設計、運行維護、信息安全等支撐服務,推動平臺企業與上下游企業集聚發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

11.加快中國(鄭州)重要國際郵件樞紐口岸建設。根據有關政策,引導更多郵快件通過中國(鄭州)重要國際郵件樞紐口岸集疏處理,進一步推動國際郵件樞紐口岸提質增效。鼓勵平臺企業常態化開展“跨境電商+產業帶”對接活動。(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商務廳、財政廳)

四、優化發展環境

12.建立協調聯動推進機制。建立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參加的平臺經濟創新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制定加快平臺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平臺經濟發展中的重大事項、重大問題。(責任單位:省直各有關部門)

13.探索開展包容審慎監管。研究修訂市場監管輕微違法行爲免予處罰規定及免予處罰清單,對平臺企業符合相關規定的輕微違法行爲免予處罰。探索依法適度降低公共衛生等領域平臺企業市場準入限制,推動線下、線上資質互聯互通互認,支持平臺企業進入醫療健康、養老家政等服務領域,提供更多優質高效的便民服務。(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衛生健康委、民政廳)

14.加強平臺從業人員權益保障。完善網約配送員、互聯網營銷師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評價體系,組織開展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進一步提升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便捷度。(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5.積極拓展海外市場。推廣“通關模式智選菜單”“技貿通”“智享惠”等服務,優化單一窗口功能,提升跨境貿易通關便捷度。積極爲平臺企業提供商事協調、跨境結算、政策諮詢等涉外服務,支持平臺企業依託境外經貿合作區、境外數字產業園區和海外倉等,建立生產、運輸、倉儲、銷售等全鏈條生態體系,提升國際競爭力。(責任單位:省商務廳、鄭州海關、人行河南省分行、省貿促會)

16.創新推廣活動。鼓勵平臺企業舉辦市場化展會活動。充分發揮各地消費節引領帶動作用,引導各地完善電商消費券發放平臺遴選機制,推動用戶和商戶覆蓋面廣、消費者認可度和使用率高的平臺企業積極參與。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推出跨境電商產品消費券。(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17.持續落實相關政策。深入落實加快平臺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若干政策和支持重點產業鏈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全鏈式改造提升等政策,在平臺企業引育、試點示範創建、海外倉建設等方面加強服務保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商務廳)

本措施適用於在我省註冊、納入國家統計局聯網直報平臺並上報統計數據,且主營業務是平臺經濟或提供平臺經濟服務的獨立法人企業,按照“就高不重複”原則執行。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