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人同住會怎樣?”女子:和婆婆同住4年,這個家就散了!
我家婆跟我們住一起4年,我家已經分崩離析了,我跟老公已經簽署了離婚協議,約定好條件滿足就離婚。
家婆是18年過來跟我們一起住的,一開始,我老公就跟我說別去摻合他們老家那些雞毛倒竈的事情,我是沒明白這句話啥意思。
老公有一個哥一個姐都在老家工作18年哥哥受傷了,住院動手術,家婆跟我說這個事情,說哥哥沒錢,我當時沒想到她的意思是想我們出手術費,我回了一句,哥哥當了幾十年公務員,醫療報銷比例很高的。
她立馬就打電話跟姑姐說我不借,她也把這個想法跟我老公說了,我老公大致的意思是,我養父母是應該的,但是沒有養哥哥的義務吧,大家都各成小家了,誰的錢也不是大風吹來的(家鄉話講的,聽不太懂)。
過了幾天,我發信息問哥哥現在什麼情況?(畢竟是老公哥哥,醫療費不能全出,但是親戚之間怎麼都要表示下的)他哥回我一句,死不了,不會找你們借錢。
老公跟我看了信息都很氣憤,因爲家裡的這些爭執,家婆細數不拉的轉述給姑姐,姑姐再告訴哥哥。
老公電話去跟她姐姐理論,具體說什麼我不清楚,電話裡說跟姑姐絕交了,後來就跟他媽媽吵起來了,說你們就想我們離婚。看不得我們過的好,想我跟你們一樣鬧起來。(家公家婆前幾年離婚了,哥哥一家也離婚了,姐姐跟姐夫也在鬧離婚。)
我至今都記得他媽媽嚎啕大鬧,說不跟我們過了,我老公說隨便,然後就出門了,我全程沒參與,我家婆哭了一會,就過來找我說讓我買車票送她回去,我問她買幾號的,她立馬說,你也趕我走,是吧?
至此,兄弟反目,姐弟絕交,母子失和,全都是因爲我這個紅顏禍水在中間攪和。我何德何能啊。
家婆過來後,我們家是她做飯,我們給她4000元做伙食費,因爲前面10年都是我做飯的,家裡一家三口,一個月吃飯開支2000元差不多了,多餘的錢我跟她也說了,你自己隨意支配,畢竟也要買藥買衣服啥的,我也不能事事都照顧得上。
我家婆不聽,把所有的錢都拿去買菜,我們一家四口,包孩子在內,每天5菜一湯,頓頓大魚大肉,我跟我老公有時應酬不在家吃飯,吃不完的就倒掉,在那兩年裡,我女兒體重飆漲,不留意間,長成了一個小胖子。
我提了意見,她還是不改分量,每次端一大盆排骨上來,然後讓女兒少吃一點。我跟我老公提了幾次,老公覺得我對她媽媽有意見,婆媳不和。
老公對他媽媽也有意見,4000元伙食費都還不夠(日常的油米大件是我另外買),女兒對奶奶也有意見,我都還沒吃,奶奶就讓我少吃點,都是留給爸爸的,炒菜總是把一半的菜留起來說給爸爸,爸爸不回來吃飯纔給我吃。全家氣氛都怪怪的。
在這種氣氛下,老公每天回來得越來越晚,甚至整夜不回來也不會打電話,有時候家婆關心他,半夜打電話過去問,還會被罵,我經常半夜聽到家婆在隔壁的哭聲。
不出大家所料,我二胎的時候,老公就出軌了,理由很正當,家庭不和睦,別問我爲啥二胎,我以爲我們感情還不錯,我以爲的雙向奔赴,不過是一個人的獨角戲。
離婚協議簽了,孩子,老公要老大不要老二,因爲老二太小了,老大已經上初中了。我14年的婚姻落幕,從什麼時候開始漸行漸遠的,我也想不起來了,只落得一地雞毛,滿目狼藉,唯獨虧欠了孩子。
家婆沒來之前,我覺得老公有擔當,在這個陌生的城市裡,我們帶着孩子打拼,從畢業時的一窮二白,到現在的事業有成(有房有車)無論多晚他都回家,因爲知道我會擔心,我們是這個陌生城市裡彼此的依靠,關心孩子,啥事我們都有商有量。
但是家婆來了後,我才發覺他典型就是個媽寶男,當然母子倆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我這個外人,沒資格說啥。
這就是跟老人住一起的“結局”——家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