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延役共識不足 修正草案另擇期審查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攸關核電廠延役解套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前左二)、立委範雲(前左一)與召委柯志恩(前右)交換意見,最終裁示另期審查。記者林伯東/攝影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攸關核電廠延役解套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根據內容,「經營者應就機組運轉安全進行評估,確認符合法規後,始得提出核電廠再運轉申請案,經主管機關審查同意換髮執照,始能繼續延長運轉」。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表示,核能安全、核廢料、社會共識3大要件未完備之前,透過修法要求繼續使用核電沒有正當性,更反對外行立法干涉專業核安審查,今天不應該審查法條。最終因朝野對於核電廠延役共識不足,召委柯志恩裁示另擇期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