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滄州:在促銷季購買中心城區120平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可補貼合同價1.5%

7月6日,河北省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市中心城區(新華區、運河區、高新區、開發區)對購房羣衆實施購房補貼政策。

凡是在促銷季期間(2024年6月28日-10月10日),購買市中心城區(新華區、運河區、高新區、開發區)內,新建商品住宅且完成網籤備案的購房人(商品住宅首次簽約時間在6月28日之前或在10月10日之後退房重新簽訂合同的,不享受本次補貼政策),購房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按購買商品房買賣合同價格的1.5%補貼;120平方米(不含)以上,15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按購買商品房買賣合同價格的1%補貼;購房面積150平方米(含)以上的,不給予補貼。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補貼。

(澎湃新聞記者 劉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