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酒後溝通產生誤會 動手加勸架7人全部進警局

豐原警方將現場涉嫌鬥毆相關人及一旁勸架的7名友人,通通帶回返派出所協助釐清案情。(豐原警分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37歲周男與23歲許男今天(20日)凌晨,在豐原區水源路一家小吃店門口,因酒後溝通產生誤會,一言不合打起來,周男友人的24歲劉男隨後趕到現場,下車即持棍棒多次敲打許男,致許男頭部撕裂傷及身體多處挫傷,經送醫救治無礙,警詢後將動手的周、劉等2人依傷害罪移送偵辦。

豐原警分局指出,20日凌晨接獲民衆報案指稱,在豐原區水源路某店家內發生民衆肢體衝突案件,隨即派遣快打警力6網、12人趕抵現場處理,雖到場時已無打架情事,但經警方逐一盤查現場民衆,將滋事涉案人帶回派出所說明以釐清案情。

經瞭解,周男與許男2人是朋友,當天約在該店飲酒,因酒後發生口角,發生肢體衝突,但周男的劉姓友人隨後到場助陣,還持棍棒多次敲打許男,致許男頭部、身體多處受傷,許的友人趕緊報案,經救護車送往醫院救治,治療後所幸無大礙。

豐原翁子派出所副所長王治原指出,警方後續將現場涉嫌鬥毆相關人及一旁勸架的7名友人,通通帶回返派出所釐清案情,詢後將動手的周、劉等2人依涉嫌傷害罪移請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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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