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案無罪省思】翁啓惠無罪之路:正義雖到 名譽難復
▲翁啓惠無罪之路歷時近三年,一路上走的艱辛。(圖/記者李毓康攝)
前中研院長翁啓惠涉及浩鼎案,被依貪污罪嫌提起公訴,士林地院去年底一審判決翁啓惠無罪。近一個月後,檢方決定放棄上訴,讓翁啓惠就此無罪確定。就如翁啓惠獲判無罪時發表聲明稱「正義雖到,名譽難復」,本案歷經偵查起訴到無罪確定歷時近三年,這條無罪之路走的艱辛。
早在20年前國內生技業初萌芽時,翁啓惠便已是享譽國際的學者,引領產業風潮。2003年,他毅然決然放棄國外高薪回到臺灣,希望帶動發展臺灣的生技產業。2006年,他接任中央研究院院長,讓臺灣的生技業開始起飛。但就在此時,卻捲入浩鼎生技內線交易案,最後更被檢方鎖定爲貪污收賄被告而提起公訴。
就如翁啓惠在案件審理期間多次發表聲明,「臺灣輿論不想要知道真相,在名譽和人格謀殺了一位中研院長後,臺灣又獲得了什麼? 」、「對臺灣只有無償付出,我的智產權無償奉獻給中研院。但臺灣社會沒有興趣聽,只相信兩年前聽到、看到的『貪污』兩個大字!」他無奈地表示,「假如我不是翁啓惠,會這樣相待嗎?」
翁啓惠一審獲判無罪後,檢方「自我節制檢察權之行使,不上訴」。在士林地檢署發佈的新聞稿中,有三分之一的篇幅在說明當時偵辦浩鼎案時,發現了我國生技產業對技術移轉過程的利益衝突界線不明,相關人的迴避義務規範也混沌不清。檢方既然發現有混沌的法律問題,但仍決定拿位居翹楚的中研院長翁啓惠開刀,企圖一炮而紅的作法,讓人不禁要問,檢察官經常掛在嘴上的「有利、不利被告一律注意原則」,放哪去了?所幸翁啓惠終獲無罪,就如同他發表的聲明所稱,「正義雖到,名譽難復,希望就此畫下句點」,話中滿是無奈!
翁啓惠無罪之路大事記:
1998年──翁啓惠、浩鼎董事長張念慈、美國學者Danishefsky等3人在美創辦Optimer Pharmaceuticals(浩鼎母公司)
2002年──Optimer在臺轉投資浩鼎,浩鼎公司成立
2003年──翁啓惠返臺
2006年──翁啓惠接任中研院院長
2011年──翁啓惠續任中研院院長
2012年──10月間 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出面,以6000萬美元承接Optimer的浩鼎持股12月間 潤泰以每股31元轉讓持股予翁啓惠女兒翁鬱琇等146人,翁女以約9300萬元取得3000張。年底時,浩鼎以90元登錄興櫃
2013年──浩鼎宣佈中研院技轉新一代癌症疫苗,並進行人體臨牀一期試驗
2014年──浩鼎二度獲中研院技轉授權,並與中研院簽署OBI-833授權合約
2015年──3月間 浩鼎以310元掛牌上櫃12月間 盤中來到755元、終場收740元,創掛牌來新高
2016年──2月間 證券營業員建議下,翁啓惠代女處分10張,出脫持股3天后,浩鼎宣佈解盲失敗4月間 檢調單位對浩鼎首度發動偵查行動,翁啓惠自美返國。隔天,張念慈等人被列內線交易被告。4/21,翁啓惠被士林地檢署列爲貪污罪被告
2017年──1/9 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2個貪污罪嫌,對翁啓惠提起公訴2/15 士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審理
2018年──6/7 翁啓惠接受《ETtoday》法律雲專訪,案發後首度公開說明8/28 浩鼎案辯結,翁啓惠發表聲明:假如我不是翁啓惠,會這樣相待嗎?12/28 浩鼎案一審宣判,翁啓惠無罪
2019年──1/21 士林地檢署放棄上訴,翁啓惠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