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藝人宋贊養遭騙拍性愛片 惡劣經紀人開庭搞失蹤
曾來臺發展的韓國藝人宋贊養,遭前經紀人李湘瑋詐騙簽約、逼拍性愛片及猥褻照,一審被依強制、詐欺、恐嚇等罪判刑。宋另求償150萬元,臺北地院民事庭今開庭辯論,李男無故未到,法官裁定依一造辯論判決,定12月31日宣判。
宋贊養2017年7月來臺發展,在IG上公開徵求在臺經紀人,李男一人分飾多角,營造自己在臺灣影劇圈很「罩」,騙宋簽下經紀約。同年12月間,李男發現宋與臺籍彭姓女子交往,心生忌妒,要求兩人分手,並以「愛宋就要拍性愛片」爲由,要宋、彭拍下性愛片證明分手決心,總共拍攝4部影片及10餘張宋的自慰、下體照。
北院刑事庭去年12月依強制罪判李男10月徒刑,另依詐欺財、2次恐嚇罪判應執行9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7萬元,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
民事部分,北院民庭今年6月12日開庭,李男一早打電話自稱發燒不便出庭,也沒委任律師,法官只好諭知改期;今再次開庭,李男連請假都沒有,直接無故未到,法官因此裁定依一造辯論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