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執法未錄影 羅智強:管碧玲立委打臉管主委
臺海巡艇驅離越界大陸漁船導致其翻覆事件,海巡部門多日來未說實話,一再隱瞞真相,導致事態擴大日漸棘手,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被批處理方式荒腔走板。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金廈海域事件造成兩名大陸人士死亡,兩岸惡意螺旋不斷升高。海巡署原對外宣稱,大陸快艇是在執法過程中「不慎翻覆」,後來又說是「蛇行拒檢」所導致。直到金門地檢署調查發現雙方曾發生碰撞,海巡署才發新聞稿承認「船身多次接觸」,生還大陸漁工更對媒體說,是被撞翻。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天指出,對於關鍵時刻有無錄影一事,昔日管立委打臉今日海委會管主委,儼然是「管碧玲要管碧玲下臺」。
羅智強質疑,2016年的憲兵搜索民宅事件,管碧玲當時質疑憲指部在最關鍵之時沒有錄影,並要求「該下臺負責的人要有自覺」,不要犧牲基層,當時管還說「這是國軍憲兵史上的大烏龍」、「該下臺負責的人要有自覺」、「不可以拿基層當替死鬼」。按照管碧玲標準,金廈海域事件,如此重大關鍵事件,竟然沒有錄影,造成各說各話,難以釐清責任!「該下臺負責的人要有自覺」這句話,管主委要不要送給自己?還是要推給基層的執勤人員?
羅智強指出,釐清真相是解決問題的先決條件,只要拿出錄影,就可知道當時是怎麼回事,但海巡署居然說「沒有錄影」。依照《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海巡人員執行職務,應「隨時以照相、錄音、錄影或其他蒐證方式,保全相關事證,以爲函送主管機關或移送檢察機關查處之依據」。他質疑,規定清清楚楚,爲何沒有按照SOP?放在身上的密錄器不是標準配備嗎?2013年發生廣大興28號事件,當時菲律賓「海岸警衛隊」都還有錄影,最後成爲證據。我們還不如11年前的菲律賓?
針對海巡署說,CP-1051 艇未配備「全船監視系統」,當時高速追逐、船身接觸,同仁因專注平衡而未使用手持式攝影器材蒐證。羅智強提出書面質詢,質疑爲什麼CP-1051艇沒有配備「全船監視系統」,是經費不足?還是採購疏失?廣大興事件時,當時的管委員怪政府對國際宣傳不力,自己製作了影片還原真相。現在管主委爲什麼拿不出事發影片,爲什麼讓人感到黑箱?爲什麼要刻意隱瞞發生碰撞?有碰撞就有碰撞,管主委自己說清楚這麼難嗎?是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金廈海域事件」荒腔走板、疑點重重,讓兩岸關係雪上加霜,一定要查明真相,有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