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擦撞陸艇左舷凹痕明顯 金檢朝過失致死偵辦 難逃民事賠償

海巡碰撞陸艇左舷,陸艇左側凹痕疑似撞擊點,金檢朝過失致死偵辦,未來海巡恐難逃民事賠償。(中時資料庫)

大陸籍漁船14日因闖金門禁限制海域逃避海巡人員追逐而翻覆釀成2死,2名生還漁民返陸後指控海巡撞翻船隻,導致兩岸關係緊張升溫。目前兩岸經過8次協商,大陸死者家屬要求領回扣押的事故陸籍船隻與死者遺體,海巡署不同意,談判皆已破局收場。但目前檢方根據雙方船員說法,確定二船不只一次碰撞,檢方將朝過失致死罪偵辦,但是否有刑責仍需海事調查及科學鑑識,是否有刑責仍未定,但躲不過民事賠償。

根據已遭打撈上岸的陸船照片與海巡署說法比對發現,該船與海巡快艇發生多次碰撞,大陸快艇左側船尾上之欄杆明顯變形,疑似因撞擊而導致凹陷扭曲,很有可能就是造成翻船時的撞擊處。

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九海巡隊副隊長陳建文說,當天中午12時52分CP-1051艇接獲通報,陸籍快艇已通過限制水域、禁止水域,到達北碇附近開始徘徊作業,CP-1051艇此時開往北碇處理;在海巡艇抵達周邊後,該快艇仍在附近作業,海巡艇長認爲有機會取締、驅離快艇,便執行勤務部署,依照標準登檢作業程序,艇長當時也開啓警示燈與警報器,同時快速往快艇前進。

陳建文表示,我方巡邏艇追上陸籍快艇後,對方往東航行,我方則是由西北往東南,陸船爲擺脫海巡人員登艇檢查,1分多鐘內不斷蛇行及輕微甩尾,但海巡要登檢就必須貼往船隻,過程中一定會產生「輕微碰撞」。

他補充,小幅度甩尾不會有問題,但後來陸籍快艇急向右轉導致其船尾朝左邊甩,此時我方巡邏艇正在陸籍快艇左邊,陸籍快艇撞上巡邏艇後因反作用力反彈失去平衡後才翻覆。

針對2名生還漁民返陸後指控海巡撞翻船隻後導致兩岸緊張,陳建文說,徐姓漁民供稱「沒感覺碰撞,船速很快本來就會震動」,王姓漁民則表示「有聽到廣播,不知道爲什麼船長不停船」,同時表示船長欠他錢,才找他出來收網的,2人在臺時均無提及衝撞一事。

金門地檢署則指出,檢察官訊問時,徐男稱,案發時陸船有加速逃逸、2船有發生碰撞;王男則說,當時船速很快,沒有感覺船被推,訊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影,2人均對海巡隊執行程序無意見,但對於是否感受碰撞,金檢說法和海巡略有出入。

如果僅根據法律判斷,大陸快艇進入我禁止水域違法在先,且雙方確有碰撞,但卻沒有監視畫面爲佐證,造成雙方各持己見,但海上碰撞意外需要專業海事調查,但是翻船事實俱在,海巡艦艇恐仍有過失責任?恐怕仍免不了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