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面向全國剛性引進“好院長”“好醫生”:安家費最高60萬

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再面向全國引才引智,計劃剛性引進6名“好院長”50名“好醫生”。其中,“好院長”一次性發放安家費50萬元到60萬元,“好醫生”發放40萬元到50萬元。

7月2日,海南省衛健委發佈的公告顯示,“好院長”應管理業績突出,取得國內同行公認的管理成績。引進的三級醫院院長應現任或曾任三級醫院院長或副院長;引進的二級醫院院長應現任或曾任二級以上醫院院長或副院長;引進的三級醫院副院長應現任或曾任三級醫院副院長或科室主任,引進的二級醫院副院長應現任或曾任二級以上醫院副院長或三級醫院科室負責人(主任或副主任)。

“好醫生”應具有10年及以上臨牀工作經驗或公共衛生工作經驗,急需緊缺人才可適當放寬條件。在三級醫院、省級公共衛生機構服務的應具有國民教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三級醫院的學科帶頭人或擔任三級醫院科室副主任以上職務、省級醫學會專科副主委以上職務的主任醫師,學歷可放寬至本科;在二級醫院、市縣級公共衛生機構服務的應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待遇方面,凡簽約8年以上(含8年)的,在正式聘任後一次性發放安家費。具體標準爲:三級醫院“好院長”60萬元;二級醫院“好院長”50萬元;三級醫院、省級公共衛生機構“好醫生”50萬元;二級醫院、市縣級公共衛生機構“好醫生”40萬元。如服務期少於3年而解除或終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調離、辭職、自動離職、解聘等)的,須退還全部安家費;服務時間少於8年的,已發的安家費按每少服務1年退還1/8計算金額給發放部門。

另外,引進人才前5年發給特殊補貼,在每年年度考覈後按考覈結果分等次發放,考覈結果未達到稱職的不發放。原則上用人單位應把引進的“好院長”“好醫生”統一納入單位年度考覈,不單獨組織。省衛生健康委視情組織專家進行現場考覈。具體標準如下:三級醫院“好院長”年度考覈爲優秀的10萬元、稱職的8萬元;二級醫院“好院長”年度考覈爲優秀的8萬元、稱職的6萬元。三級醫院、省級公共衛生機構“好醫生”年度考覈爲優秀的8萬元、稱職的6萬元;二級醫院、市縣公共衛生機構“好醫生”年度考覈爲優秀的6萬元、稱職的4萬元。

根據《海南省引進“好院長”“好醫生”工作方案(2021—2025年)》,剛性引進,即通過考覈招聘、調動等方式引進“好院長”(含正、副職)和“好醫生”。柔性引進,以顧問指導、建立工作站、短期兼職、候鳥服務、對口支援等方式引進“好醫生”,不改變省外人才的人事、檔案、戶籍、社保等關係。引進人才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來瓊工作,提供技術攻關、醫學科研、專題講授、人才培養、成果轉化、技術推廣、重點實驗室和重點專科建設等服務。

該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間,要在全國範圍內(不含本省)爲海南省二級以上醫院(婦幼保健、疾病預防及未評定級別的醫療衛生機構參照執行)引進“好院長”(含正、副職))25名、“好醫生”300名(執行中可根據實際需求調整),以緊缺崗位爲重點,爲海南省醫療衛生機構打造一支政治素質好、管理能力強、業務水平高、醫德醫風好的管理和專業技術隊伍,着力推動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健康產業發展和健康海南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