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聲援維基解密亞桑傑的言論自由(季節)
維基解密創辦人亞桑傑。(美聯社)
遭美國政府以間諜罪通緝多年的維基解密(Wikileaks)創始人朱利安·亞桑傑(Julian Assange)將在英國面臨最後一次法庭聽證會,如果法院不准他上訴,他將可能被遣送回美國受審。這是一件值得關心的事情。
維基解密是甚麼?它是一個在2006年成立的網站,專門用來公佈各種來自匿名來源泄漏的文件,因爲揭露了美軍是如何在阿富汗及伊拉克濫殺平民,還有在關塔那摩監獄虐囚並關押至少150名無辜的阿富含及巴基斯坦人乃至於有些囚犯甚至未經審判就被關押,乃至於美國情報機構監聽以色列總理、聯合國秘書長、日本政治人物和企業高層等的醜聞。
這些作法當然讓美國政府的顏面掛不住,於是美國政府以間諜罪指控亞桑傑,認爲他非法取得透露國防相關的機密文件,美國司法部並宣稱「懲罰記者報導絕非司法部的政策。但亞桑傑不是記者。」
依照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國會不得制定法律剝奪言論自由或媒體自由。那麼,美國政府對亞桑傑的指控有道理嗎?
首先,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不僅是媒體的自由,更包括了所有民衆的言論自由,因此美國政府根本就不應該用亞桑傑不是記者當成理由,認定他有罪。
其次,如今網路和社交軟體日益發達的年代,人人都有可能成立自媒體,甚至有大量的新聞都是傳統身分的記者透過網友公開發布的資料從而得知再加以轉發報導的,畢竟,在如今傳統媒體不賺錢的年代,傳統媒體很難養足夠人數的記者,只靠傳統媒體的記者,一天能跑多少地方知道多少消息呢?
因爲有更多熱心的網友與自媒體,使更多事關公益的事情能夠被人知曉,如果刻意打壓非傳統記者身分者的發表自由,不僅侵害人民的言論自由,更絕對會嚴重影響到社會大衆知的權利,受益者,只有那些爲非作歹的政客和不法人士,美國政客整天指控這些泄密行爲妨害國家安全,卻講不出任何具體因爲這些泄密而導致美軍行動失利的案例。
從過往案例看,1967年美國國防部啓動研究計劃,針對美國介入越南政治軍事行動進行秘密評估報告,報告裡面也透露了美國政府諸多表裡不一的言行,後來報告被智庫蘭德公司的職員泄漏給媒體加以刊登,美國政府認爲這涉嫌違反間諜法,但最終法院判決也認定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了媒體刊登這些文
那麼維基解密批露的內容是否爲真呢?我們往往可以看到,美國政府的作法是不願證實這些文件的真僞,如果是假的,何不出面直接說是假的?
而且維基解密並非美國政府表裡不一爲非作歹的孤證,前美國中央情報局(CIA)職員史諾登(Edward Joseph Snowden)也因爲看不下去美國政府秘密以棱鏡計劃大量監聽監看全球各地人民的通訊與私人數據,德國總理梅克爾的電話、一般社羣媒體發文到美國自己的公民,通通都是監聽對象,因此2013年史諾登逃到香港後揭露了棱鏡計劃監聽專案的秘密文件,但隨即也被美國以間諜罪起訴,只好持續流亡外國。
更可悲的是,美國政府只會追究所謂的泄密罪,卻不去面對這些案件中透露的美軍違法劣行,美國軍人曼寧(Bradley Manning)2009年將大量機密文件泄給維基解密,當中透漏了美軍在阿富汗、伊拉克屠殺平民甚至記者的情況,美軍也承認公佈的影片屬實,然而事後曼寧慘遭間諜罪判刑35年,那些濫殺的美軍卻沒有受到應有的追究懲處。
民主時代人民纔是國家的主人翁,有權知道真相,任何國家政權或軍隊都無權爲了自己的顏面濫用國家安全的大帽子,去掩蓋他們犯下的罪行,更無權藉此迫害公佈這些罪行的正義之士,亞桑傑、曼寧、史諾登,他們都是勇敢揭弊的英雄,不該受罰,該受罰的是那些非法監聽、虐囚甚至屠殺平民的軍政惡棍。
因此希望所有人都能一起關心亞桑傑面臨的聽證會,如果亞桑傑真的不幸被引渡回美國,意味着國際之間政府交互勾結,聯合打壓揭弊者,未來將更難有人挺身而出揭露真相,各國的政客也就更能隨心所欲地侵害人權,反正一切惡行全保密不怕人知道也沒人敢再揭露,倒楣的,只有我們全球的小老百姓,人人都可能成爲未來的受害者。
(作者爲新黨輿情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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