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盧沙野「叛亂政權」的三大錯誤(蔡正元)
大陸駐法國大使盧沙野。(中新社資料照)
大陸駐法大使盧沙野發表「臺灣政權是叛亂政權,中國有權驅逐這個政權」的說法,犯下三大錯誤:政治判斷的錯誤、法律見解的錯誤、發言角色的錯誤,其效果是給臺獨勢力添槍送砲,臺獨份子會非常喜歡盧沙野的說法。
首先,政治判斷的錯誤特別明顯:
第一,習近平正在推動兩岸融合,ㄧ個合法政權怎麼會跟叛亂政權談融合?在邏輯上盧沙野的「叛亂說」根本就在打臉習近平的「融合說」。臺獨勢力只要輕鬆地對臺灣民衆宣傳,習近平的兩岸融合倡議是假的,因爲中共官員認爲臺灣是叛亂政權,這個叛亂政權也包括以前執政的國民黨政權。習近平兩岸融合的政策要有成果,將是難上加難。
第二,大陸負責兩岸關係的官員ㄧ直費盡心力去維護上海與臺北的城市論壇,也ㄧ直小心翼翼在推動國共論壇和其他海峽論壇。現在臺獨勢力只要宣傳這些活動都是「叛亂團體」去接受「招安」,或宣傳「國民黨去向共產黨申請叛亂赦免證書」,所有維護兩岸關係的努力都將化爲烏有。國民黨和其他團體推進兩岸關係的努力也將動輒得咎,裡外不是人。
第三,有人或許會替盧沙野辯說,叛亂政權只限於臺獨政權。臺獨份子會說他們的政權是民衆普選產生的合法政權,支持蔡英文的57%民衆、支持賴清德的40%民衆、支持民進黨立委的45%民衆,難道可以說成「叛亂民衆」嗎?臺獨勢力只要調侃盧沙野說要「驅逐」叛亂政權,也要驅逐「叛亂民衆」嗎?叛亂政權只有「平定」的問題,沒有「驅逐」的問題。應該被驅逐的都是「外來政權」,那國民黨和共產黨不就是臺灣的「外來政權」嗎?此時此刻,臺獨勢力對盧沙野說法,會內心雀躍,其政治效應如何,還需要多說嗎?
再者,法律見解的錯誤實在不可思議:
第一,盧沙野的法律邏輯是中國的內戰尚未結束,交戰一方敗退到臺灣就是叛亂政權。中國內戰是指國共內戰,如果這個說法成立,從1949年起,臺灣政權就是叛亂政權,按同一邏輯,1949年前,共產黨政權不也是叛亂政權。盧沙野這種說法無異是作繭自縛的法律邏輯。
第二,盧沙野的說法在藍媒聯合報的報導標題是「臺灣是中國的叛亂政權」,這種邏輯正是臺獨份子最喜歡的「一中一臺」架構,他們纔不在乎「叛不叛亂」的說法。他們可以不斷宣傳「叫國民黨去問共產黨臺灣是不是叛亂政權?」,國民黨及其他反民進黨的力量就會因此而重傷,更遑論其他更惡毒的說法。
第三,就法論法,100年前,1924年國共兩黨在廣東合作建立黃埔軍校時,對當時國際法上合法的主權政府是北京的北洋政府而言,國共兩黨都是「叛亂政權」。1926年到1927年國共聯合北伐,要推翻北洋政府,1928年即使控制北洋政府的張作霖最後敗退東北,國共兩黨也不曾把張作霖勢力當作「叛亂政權」,因爲不符合法律上的「叛亂」定義。盧沙野的見解會讓他的國際法老師丟盡顏面。
最後,發言角色的錯誤更加離譜:
第一,盧沙野的工作是在幫中國增加朋友的外交官,不是在幫中共中央對臺工作小組增添麻煩的無能官僚。如果臺灣是叛亂政權,解放軍不立即「平叛」,不就是嚴重失職?何況這個叛亂政權已經穩穩當當存在75年,一個合法政權延宕50年不討伐叛亂政權,等於默認這個叛亂政權的合法性。延宕100年不討伐,等於正式承認這個叛亂政權。盧沙野對這個國際習慣法既無知又不知輕重。其餘「不想讓臺灣民衆遭受戰禍」的說辭就成了準備「驅逐」前的假好心。毛澤東的名言「政治就是讓朋友越多」,盧沙野應該念過毛著作,也應該是有念無心。
第二,盧沙野的國際法顯然念得非常糟,2023年4月21日竟然發表意見說:「根據國際法,前蘇聯國家沒有有效地位,因爲沒有國際協議以具體化他們的主權國家地位。」這種無知的說法很容易被打臉,如果前蘇聯國家沒有有效地位,那俄羅斯呢?俄羅斯也是前蘇聯國家怎麼還能繼承蘇聯成爲聯合國五常?包括中國在內,怎麼大多數的國家都跟這些沒有有效地位的前蘇聯國家建立外交關係?再說,前蘇聯國家的主權地位要有國際協議才能「具體化」?1991年前蘇聯國家簽署的阿拉木圖宣言,聯合國同意備查,並准許這些前蘇聯國家成爲聯合國會員國,這算不算「國際協議具體化主權國家地位」?盧沙野這種水平的國際法學識,要搞懂國際法上「中國臺灣當局」的法律意義實在很辛苦。
第三,盧沙野既不懂國際法,又不懂兩岸關係。用兩句臺灣俚語來概括很適合:「不會下雞蛋,只會拉雞屎」「不懂又愛啼」。內戰造成兩岸隔絕,這個內戰原本就是革命性質的內戰,明明白白寫在大陸憲法序言上。被盧沙野說成「叛亂內戰」就會引發誰「叛亂」誰的爭論,臺獨份子順手來一句「中華民國成立比較早,誰叛亂誰?」「互不隸屬,那有誰叛亂誰的問題」「中共也認定臺灣已經獨立,纔會氣急敗壞扣臺灣是叛亂政權的帽子」盧沙野的說法根本是給臺獨勢力添槍送砲,損敵數十,傷己數千,其蠢無比。一個外交官對自己不懂的事裝懂,對自己不熟悉的職務內容胡亂發言,實在很可笑。
(作者爲前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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