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本省人統獨意識的歷史背景(黃徵輝)
228事件簡直就是「清朝3大民變」的翻版。再一次,外來政權欺壓本省人所激發的動亂,它種下了至今仍在滋長的獨立種子。圖爲蔣萬安參加228紀念活動。(蔡佩珈攝影)
有感於兩岸正步步逼近戰爭,去年我撰寫《終極和戰》乙書,希望雙方都能站在對方的立場,慎重思考統獨問題。
人們習慣於站在自己的立場,要求對方:你應這樣、應那樣……;假如能換個角度看同一個問題,可能會有不同的認知。基於此,我重新研究臺灣近代史,並試圖站在「本省人」的立場看統獨問題。以下就是《終極和戰》的部分內容,希望北京的決策者能夠認真地看一遍。唯有了解大部分臺灣人心底在想什麼,纔可能說出臺灣人聽得懂的話,以及提出臺灣人可能接受的條件。否則,彼此都站在自己的立場堅不退讓,唯一的解決之道就只剩下戰爭!
16世紀初哥倫布發現新大陸,開啓歐洲「領土大擴張」時代。當年荷蘭和西班牙雖然在南洋各擁有商業地盤,然而對閉關自守的中國卻不得其門而入,於是澎湖和臺灣淪爲他們爭奪的獵場。
荷蘭首先採取行動,但受制於葡萄牙勢力,於是將目標轉向澎湖,分別於1604、1622年兩度佔領澎湖。明朝派兵出擊,交戰因不分勝負而議和。明朝稱:「只要退出澎湖,如去佔領對面的化外之島臺灣,則無異議。」荷蘭因而退出澎湖,並於1624年入侵臺南安平。
這段歷史如今看起來不可思議,但那時臺灣人口稀少,且大部分爲原住民,是道道地地的化外之地。至於澎湖,除了地理位置比較接近中國,四周更有豐富的漁場,早在南宋時代便有漢人移民,並從此納入中國版圖,歸屬於晉江縣管轄。南宋理宗寶慶元年(西元1225年),宗室趙汝適着《諸蕃志》中明確指出「泉有海島曰彭湖,隸晉江縣」。
荷蘭佔領南臺灣引起西班牙的不安,因爲那威脅到西班牙對日本和南洋的貿易。1626年西班牙出兵佔領淡水,在今天的紅毛城原址建立聖多明哥城,展開與荷蘭在臺灣的殖民競爭。經過16年對峙,在嘉南平原擁有米糖優勢的荷蘭,最終於1642年趕走了經濟居於下風的西班牙。
1661年,標舉「反清復明」的鄭成功圖謀恢復明朝未果,率領25000大軍渡海。明鄭登陸臺南,圍攻赤崁城。當時荷蘭守軍1400人,奮戰9個月,最終彈盡糧絕而出降。鄭成功死後,其子鄭經繼位,自稱臺灣爲「東寧王國」,實爲明鄭王朝的延續,也是臺灣史上首次出現的漢人政權。
1679年,福建總督姚啓聖與巡撫吳興祚合奏,提議請荷蘭出兵聯手滅明鄭,而後再將臺灣歸還給荷蘭。康熙批示「依議」,並派特使團到荷蘭東印度公司建立的殖民地巴達維亞(今雅加達),要求派遣艦隊協助進攻臺灣。東印度公司總督以無人統兵爲由拒絕。1680年鄭經病逝,明鄭內部陷入權力鬥爭,清朝見機不可失,派遣施琅率軍2萬進攻,雙方在澎湖水域會戰,清軍先敗後勝。消息傳回臺南,明鄭無心抵抗而降,東寧王國自此覆滅,結束在臺22年的統治。
施琅攻臺,康熙的本意只在消滅叛軍,然後「遷其民而棄其地」。那時臺灣人口連同移民與原住民不過20萬左右,相對於人口超過1億的清朝,康熙曾表示「臺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朝中亦有多位大臣反對將臺灣納入版圖。因而1683年7月,施琅攻臺後接見俘虜Alexander van Grevenbroek,請他帶信給位於巴達維亞的東印度公司總督,詢問是否有意願花錢買回臺灣?
一方面由於東印度公司沒有回覆,另一方面是康熙猶疑未決,平臺有功的姚啓聖、施琅因而陸續上書,主張納臺灣爲版圖才能根除陳年已久的海寇騷亂。施琅更力陳臺灣對於鞏固東南海防的重要性,且表達外國勢力諸如荷蘭等屢屢對臺灣之覬覦野心。康熙唯恐施琅自恃功臣,據臺擁兵自重,遂諮詢閩籍老臣李光地的意見。李光地大致贊同施琅的保臺疏議,但爲了避免地方坐大,故提出駐軍3年輪調1次的「班兵制度」。康熙這才首肯,於1684年將臺灣設置爲「府」,隸屬福建省,正式納入清朝(中國)版圖,此時間足足比澎湖晚了459年。
對於廣袤富裕的中國,臺灣偏處一隅,天然資源缺乏,氣候炎熱多雨,生活條件不及中國沿海省分,加以海峽天塹,正常情況下沒人會想移民。因而清初對臺灣實施「陸禁」與「海禁」,兩岸只開放福建廈門與臺南鹿耳門對渡,移民政策爲「不許偷渡來臺、不許攜眷來臺、不許粵民來臺」,這「三不」政策的出發點都在防犯臺灣成爲反清勢力的滋生溫牀。後因北臺灣逐漸開發,才分別於1784年和1788年,先後開放鹿港及八里坌(新北市八里區)爲通商口岸。
十九世紀中葉以後,清朝接連面對鴉片戰爭、英法聯軍、太平天國之亂而自顧不暇,難以用心經營臺灣。直到同治13年(1874年),日本進犯臺灣爆發牡丹社事件,朝廷掀起一場「海防與塞防之爭」的議論,之後纔有沈葆楨主導南洋海防。1875年,沈葆楨受命出任臺灣海防欽差大臣,考察後上奏建議,爲落實「開山撫番」政策,應解除有關臺灣的各種移民禁令,隨後獲得朝廷准許。
1884年清法戰爭,法軍除封鎖臺灣海峽,並一度攻佔基隆、淡水、澎湖。戰爭結束後朝廷體認到臺灣的重要性,遂將臺灣的行政編制提升爲「省」。首任巡撫爲準軍將領劉銘傳,他曾於清法戰爭中率軍擊退佔據臺灣的法軍。劉銘傳上任後積極推動臺灣發展,例如建置電報、電燈、西學堂、郵務、煤務……,並於1891年開通基隆至新竹的單軌鐵路。可惜好景不長,1894年清廷甲午戰敗,次年簽訂《馬關條約》將臺灣與澎湖割讓給日本,結束清朝212年的統治。
《馬關條約》割讓臺灣,日本指派樺山資紀擔任首任臺灣總督。樺山在甲午海戰時爲海軍軍令部長,是日本艦隊戰場最高指揮官,由於戰功彪炳,因而奉派擔任臺灣首任總督。樺山得知臺灣反日民情,心知不可能和平接收,於是調派駐於旅順大連,本預計攻擊北京的近衛師團轉進臺灣。此時臺灣人心惶惶,部分官員與士紳成立「臺灣民主國」。日軍兵力有混成支隊、近衛師團、混成第四旅,以及第二師團。臺灣軍民奮起反抗,終而爆發乙未戰爭。
乙未戰爭又稱日軍徵臺之役、臺日戰爭,是臺灣軍民爲捍衛「臺灣民主國」的戰爭。其中「乙未」指爆發戰事的1895年(乙未年)。當年5月29日日軍登陸基隆,6月14日轉進臺北、10月21日攻入臺南,到10月23日宣稱控制全臺,先後投入近5萬兵力,並造成臺灣反抗軍至少13000人戰死。乙未戰爭爲臺灣史上規模最大、歷時最久、戰況最慘烈的戰爭,當時幾乎全民參與,其中尤以客家族羣最力。
甲午戰敗,清廷一紙《馬關條約》棄臺不顧,臺灣淪爲日本殖民地。日本統治臺灣期間稱臺灣人爲清國奴,那是極度輕視的字眼,別的不談,臺灣人想要當兵都沒有資格,因爲堂堂皇軍看不起臺灣人。直到1937年,由於日本逐漸擴大的戰爭面,兵源問題益趨嚴重,這纔在全臺推動「皇民化運動」。皇民化就是從語言、文化、教育、宗教等方面徹底改造臺灣人,讓他們效忠日本天皇,進而願意爲日本上戰場。
可以這麼說,日本殖民臺灣期間從不曾把臺灣人視爲自己人,直到42年以後爲了戰爭需求,這纔開始推動皇民化運動。然此運動也僅僅實施了8年,1945年太平洋戰爭結束,日本無條件投降,臺灣重歸中國屬地,皇民化運動無疾而終。
不同身分背景的臺灣人閱讀前述臺灣簡史,好比原住民、清初移民、1949年隨政府撤退來臺的移民,看完以後可能會有不同的心情,因而衍生出不同的統獨立場。每個人依據自己的背景、站在自己的角度,總認爲自己的認知纔是真知灼見;其他與自己不同的想法,不是投降主義就是數典忘祖。也因此過去四、五十年,臺灣內部對於統獨從不曾在某一時、某一刻,產生過一個共識。未來不管北京使用何種手段,開出何等條件,想要臺灣人對統獨產生唯一的共識,可能難如登天。而不管在哪個年代,由於「先知」的看法和大部分人不同,所以都是孤獨的。另外,處於以票數決勝的民主社會,先知還註定了是失敗者。臺灣是民主社會,政權由一人一票的選舉決定。因而臺灣未來會走向統一或獨立,不是個人的真知灼見,而是大部分人民的選擇。
1949年政府撤退來臺,那時臺灣的居民,也就是後來所稱的「本省人」約609萬人。隨同政府來臺的國軍號稱60萬大軍,加上軍眷、行政官員、學生、一般百姓,總數約130萬人,他們被統稱爲「外省人」。臺灣現今人口超過2300萬,原住民佔2.6%,外省族羣約13%,其餘超過八成都屬早年移民臺灣,歷經清朝與日據統治的本省人。由於本省人所佔的比例最高,因而從民主臺灣的角度看統獨,首先應考量本省人的背景與想法。
中國五千年曆史悠久漫長,清朝以前和臺灣幾乎沒有互動。即使到了19世紀,道光年間曾任臺灣「道員」的徐宗幹,表示由於臺灣「地理位置孤懸海外,上級監督不易」、「派駐官員不黯臺灣通行話,上下溝通困難」、「官員俸祿過低,容易收受賄賂」、「辦公經費匱乏,官員有心無力」,以致朝廷始終未能有效管理臺灣,這才造成「3年一大反,5年一大亂」的混亂現象。
所謂「有錢好辦事,沒錢萬事難」。清朝對臺灣的經營態度,可從臺灣的行政編制看個大概。1684年臺灣納入清朝版圖,編制爲「府」,隸屬福建省。省有省的預算,府只能從「省」的預算分一部分。這種分一杯羹的無奈,遂導致臺灣道員徐宗幹所言:辦公經費匱乏,官員有心無力。直到1885年,臺灣納入清朝版圖後201年,臺灣才升格成「省」。省的預算與府大不相同,臺灣首任巡撫劉銘傳這纔有財力推動地方建設。可惜短短11年,一紙《馬關條約》又將臺灣從中國版圖中送了出去。朝廷是何等「無心經營臺灣」,由此可見一般。
一來朝廷無心,再者官員也無意。那年頭官員若被派往沿海省分,猶如被「下放」處分,遑論臺灣隔了海峽天塹,豈不比「下放」更慘?這情形類似當年我在海軍服務,同仁皆視調派金馬外島爲畏途。因而清朝官員只要有能力、有關係,絕不會被派往臺灣任職。實在推拒不了,心不甘情不願地渡海上任,某些人抱持「我就是山大王」的心態橫徵暴斂;某些人雖胸懷理想,然化外之地得不到朝廷金援,難以施展抱負,閒蕩日久致心灰意懶。
當然,也有極其的少數,例如康熙年間擔任「諸羅縣」(今嘉義一帶)知縣的周鍾瑄,任內爲當地賑災、修學、創城、建廟、清稅、興水利、修志等做出重要貢獻。然而,能夠堅其志、苦其心、勞其力的畢竟是少數,臺灣人對3年輪調一次,清廷駐臺官兵的普遍印象是官箴敗壞、貪污盛行、吏役擅作威福,人民積壓久了便容易激起民變。
清朝統治臺灣200年期間,臺灣可考民變紀錄,根據許文雄〈十八及十九世紀臺灣民變和社會結構〉乙文統計,總計爲107次;其中更曾發生3次嚴重,幾乎擴及全臺的大型民變,史稱「清朝三大民變」,分別是1721年朱一貴事件、1786年林爽文事件,以及1862年戴潮春事件。年代雖然不同,但過程幾乎如出一轍:
1. 臺灣在18世紀中葉以後,移民已逼近200萬人。駐臺清軍從早期1、2千人,到後期3、4千人,人數明顯偏低。又因天高皇帝遠而疏於訓練,以致戰力低落;復由於待遇不佳,時有聚賭鬥毆、騷擾民婦、強佔民舍之事。
2. 爲了有效管理地方,防止民間武裝械鬥衝突,官府要求豪族組建民團性質的「團練」,主要在協助維護地方治安。這種寓兵於民的制度,慢慢發展成民間武裝集團,終而形成尾大不掉的禍患。
3. 不管豪族實力有多強,終究是「民」,遇到「官」,還是低一層。倘若官府不知收斂,長期欺壓的作爲刺激到豪族,忍無可忍則無須再忍。而一旦某豪族武裝起義,各地紛紛響應,動亂迅速擴大,短時間內叛軍可達數萬人,實力懸殊的駐軍迅速潰敗。
4. 朝廷逐步增派軍隊渡海平亂,最終規模也達數萬之衆。本來是一場勢均力敵的消耗戰,但叛軍組成複雜,除了原本就隱藏在閩粵、閩客、泉漳,以及漢族與原住民之間的基本矛盾,各大豪族爲了爭利或奪權,從開始的明爭暗鬥,到後來的相互攻伐。
5. 清軍善於見縫插針,對內鬥不休的叛軍或籠絡利誘,或威脅恫嚇,終而借力使力平定叛亂。
6. 朝廷追究責任、論功行賞,某些豪族從此覆滅,某些豪族受封官銜、官職,或獲得土地、單項專賣等特權。
7. 一個動亂的時代結束,一個休養生息的時代開始,有功豪族因爲經濟利益增加,實力日漸壯大,直到有一天因受不了官府的僚氣與欺壓,於是在衆人的鼓惑下再次揭竿而起。
設身處地爲本省人想一想,從幼時懂事開始,祖輩、父輩講述的都是「官欺民」的故事,他們對外來政權會產生什麼印象?好不容易二戰結束,把臺灣視爲殖民地的日本走了,滿心歡喜迎來嚮往已久的祖國,迴歸的日子還不滿兩年,接着就發生波及全臺的228事件。
228事件簡直就是「清朝3大民變」的翻版。再一次,外來政權欺壓本省人所激發的動亂,迅速擴及全臺。儘管這段不堪回首的歷史迄今猶有爭議,然而不可諱言的是,它種下了至今仍在滋長,且日益茁壯的獨立種子。
其實對大部分本省人而言,由於長期受到朝廷漠視,國家是誰他們根本不在乎。管他是荷蘭、西班牙、明鄭、清朝、日本,或中華民國,不同國籍有什麼重大的差異嗎?他們要的是一份尊重、一份關懷、一份將他們視爲「自己人」的認同;而非高高在上,以統治者的身分與心態出現,把臺灣視爲囊中物、階下臣,對臺灣人指指點點、吆五喝六。若要責罵今日支持獨立的本省人數典忘祖,請問歷朝歷代的中國領導人,誰曾經把臺灣掛念在心頭?誰又曾經珍惜、照顧,認真經營過臺灣?
(作者爲海軍前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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