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割頸案開庭 被害人父母遭兇手狠瞪 父淚控:你憑什麼?
發生在前年的新北國中割頸案,案件進入二審,昨天高院第二次開庭,今天受害國中生父母透過新北市議員石一佑出面控訴,審理過程加害人毫無悔意,與郭姓兇嫌還狠瞪他們,爲取得新事證以利判決量刑,他們聲請接受心理鑑定,但他們直言「孩子被殺了,受到的傷害還要自己證明」,令他們相當無奈,盼高院明鏡高懸,還給被害家屬公道。
新北市楊姓國中生2023年在校內遭割頸身亡,行兇的郭姓少年與教唆的林姓少女一審被依殺人罪各判9年、8年徒刑,目前案件上訴二審,臺灣高等法院6日第二次開庭。
受害國中生爸媽今日出面指出,殺了一個人只判8、9年,進入感化教育還可以折減,不到3年就能迴歸社會,還沒任何刑事紀錄,誰能保證他們出獄後不會再犯,現今「少事法」保護的是殺人犯,但殺人就應付出最重代價,社會沒辦法承接惡意兇殘殺人犯迴歸社會。
楊爸爸說,開庭過程,他與郭姓兇嫌對到眼,竟還被對方怒目相瞪,他談到此淚崩說,「我是被害人家屬,你憑什麼瞪我!」
楊媽媽說,一審法官完全無視他們受到傷害,爲證明他們受到的傷害,他們已經向高院聲請心理鑑定、精神鑑定,作爲未來法官量刑的依據,不過他們夫妻倆直言,此事造成他們一輩子無法抹滅的傷害,「孩子幾乎是被秒殺,父母卻要自己去證明受到的傷害程度」,真的很殘忍,「從頭到尾他們都是受害者」,讓他們對司法心寒。
楊爸、楊媽也希望能夠調閱校園輔導紀錄,提出有多少學生需要輔導,輔導時數,證明此案傷害程度,但學校認爲有個資法問題,他們認同可透過去識別化方式取得,希望相關單位能夠協助。
楊爸、楊媽強調,兒子是新北資優生,國中班排名第二,國中五個學期47個嘉獎優秀的學生,卻沒有受到學校國家的保護,一審法官縱容有強烈殺人之心的兇手,還說加害者因家境不好減刑,「是不是我家沒錢,都可做這些事」,開此先例必造成學校、社會動盪不安,期望高院法官能公正廉明,不因爲兇手是少年就無條件相信,希望重判兩人30 年以上有期徒刑。
楊爸也質疑,法院審理過程,證人有與加害人當庭對證,根本沒有保護到證人。
楊爸也說,他一直希望加害人能夠道歉,他也想提出「修復式司法」,但對方毫無動作,「修復式司法由被害人提出,合理嗎?」
新北市議員石一佑說,此案對家屬造成難以抹滅的傷痛,希望高等法院能夠公正審判,還給家屬一個公道。
傳出有人要陪同家屬的犯保人員不能與記者接觸,楊爸則說,他不太清楚這件事,也沒有人跟他們說。
新北市議員石一佑(中)今天陪同被害國中父母出面。記者葉德正/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