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哲敏4年海削16億餘 爽買豪宅、跑車與藝術品全被沒收了
新北檢持續追查郭着敏涉及的地下匯兌等案件,發現郭哲敏不法所得高達16億餘,全用在買豪宅、買跑車與藝術品、繳信用卡費等,今(27)日偵查終結,依賭博、銀行法、犯罪組織條例等罪起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報系資料照)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及洗錢、地下通匯200億,逃亡海外9個月,今年8月於泰國落網後,遭新北地檢署收押禁見。新北檢持續追查郭哲敏涉及的地下匯兌等案件,今(27)日偵查終結,依賭博、銀行法、犯罪組織條例等罪起訴,並聲請沒收6億犯罪所得,並追徵其餘未扣得之犯罪所得。
檢方調查,郭2018年起經營睿世軟體公司,出售包網、博弈遊戲開發等產品服務給大陸、東南亞等地的博奕網站業者,賺取大筆資金,再轉爲經營非法國內外匯兌業務,並以小弟名義成立多家人頭公司,透過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和第三方支付平臺從事地下匯兌。
郭2020年另與藝人澎恰恰金主林秉文合作,使用PG TALK必礦公司的PG點數,讓郭男得以點數換新臺幣或虛擬貨幣爲詐欺集團洗錢,估計郭從事地下通匯4年匯兌逾217億。案發後,郭哲敏去年10月26日出境逃往泰國,新北檢去年11月對郭通緝,7月27日他在曼谷落網,8月10日刑事局、調查局押返歸案。
檢方發現郭哲敏2018年至被搜索前,共獲利至少5520萬餘元美金,摺合臺幣16億餘,且將犯罪所得透過人頭公司、虛擬貨幣等方式轉換成合法收入,並將「收入」用在購買臺北市中山區6千多萬的豪宅、18筆價值共3億餘的桃園市八德區土地,以及跑車、藝術品等,另外也拿去繳交信用卡費。
檢方考量郭哲敏未坦承全部犯行,也未主動繳回犯罪所得,且涉及賭博、洗錢等犯罪長達數年,嚴重破壞金融與法秩序,依營利賭博、銀行法、組織犯罪條例等罪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