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造野戰防空系統驗收不合格原因曝光 未測全系統聯測

「獵隼專案」研製以劍二地對空飛彈爲基礎的「新型野戰防空武器系統」。記者洪哲政/攝影

陸軍接裝國造野戰防空系統,一度將系統退貨,原因是中科院未將全系統功能聯測納入裝備接收測試程序,造成驗收不合格。

中科院獵隼專案研製以劍二地對空飛彈爲基礎的新型野戰防空武器系統,傳出第二套交裝時,因系統問題遭陸軍退貨,計劃主持人陳嘉男曾出面表示,相關問題屬於軟體與網路問題,目前已完成改正,已交陸軍準備接受測試。

審計部指出,中科院辦理陸軍野戰防空系統的裝備驗交品質管制作業,經審計部查覈發現,未將全系統功能聯測納入品質管制項目,經函請國防部督促檢討修正品質管制作業相關規範,以提升交運裝備品質檢測水準。

審計部表示,中科院承接陸軍委託產製的野戰防空系統,研擬案內裝備接收測試程序,僅就單一接戰管制車與發射車執行通聯接收測試,未納入全系統功能聯測項目施測;陸軍基於作戰需求,將聯測項目列入野戰防空系統接裝計劃,據以驗證系統功能性能是否符合標準,卻未明確要求中科院將測試項目增列原訂之裝備接收測試程序,逕將接裝計劃函送所屬接裝單位及中科院。

審計部民國112年3月查覈發現,中科院未將全系統功能聯測納入裝備接收測試程序,導致陸軍辦理中科院撥交裝備接收測試時,發現發射車、相列雷達車及接戰管制車等三型車,執行全系統構連時,有異常情形,經判定驗收不合格,退還中科院限期改正,延宕交貨期程,經函請國防部督促檢討修正品質管制作業相關規範。

經審計部說,中科院已在112年7月增加全系統構聯測試程序,另將增訂各專案產品接收檢驗執行程序,納入品質管理與保證作業手冊,以提升交運裝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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