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瑤琪有望平反?找不到2萬美金誰說了算 證據法則與自由心證的省|行動法庭 第24集
前交通部部長郭瑤琪在臺鐵臺北車站的招商案,檢察官指控她,收受南仁湖集團美金二萬元的賄款,被最高法院依照貪污罪,判處她八年有期徒刑定讞。郭瑤琪成爲我國第一位判定有罪、必須入監服刑的女部長。這個案子判決有罪之後,引發極大的爭議,全案沒有找到所謂的賄款二萬元美金,郭瑤琪一路喊冤,各方人士也紛紛發起各種聲援活動。郭瑤琪最後還是入監服刑,但她因爲罹患癌症,矯正署後來覈准她保外就醫。最近,臺灣高檢署重新檢視案件的證據,決定爲郭瑤琪提出再審,這個案子似乎露出了一線曙光。郭瑤琪案到底是不是冤錯假案?行動法庭和大家一起深入討論。我們先來看看以下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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