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生毆同學挨告家長辯有「亞斯伯格症」 法院因一理由判賠
高雄陳姓男童上課時徒手攻擊馮姓男童頭部致嘴脣受傷挨告,陳童家長稱孩子有亞斯伯格症和情緒障礙。(資料照)
高雄某國小陳姓和馮姓男童上自然實驗課玩黏土、彈珠時起爭執,陳童徒手攻擊馮童頭部,害他頭部撞擊、咬破嘴脣受傷,馮童家長氣得提告求償8萬5千元,陳童家長辯稱孩子有亞斯伯格症和情緒障礙才暴怒。高雄地院認定,陳童父母無法證明孩子動手當時無識別能力,判陳童和爸媽連帶賠償1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9年5月就讀前鎮區某國小的馮童,上自然課時把陳童做實驗的黏土及彈珠丟到水缸中,陳童向老師告狀,老師還把馮童叫去,要他向陳童道歉。但陳童事後依然氣不過,竟無預警徒手毆打馮童頭部,害馮童頭部遭撞擊、咬到嘴脣受傷。
事發後校方立刻將馮童送往保健室急救,同時啓動輔導機制。馮童回家後立刻被爸媽發現傷口,追問之下才得知兒子疑似長期被霸凌,氣得向陳童及家長提告求償醫藥費及精神撫慰金8萬5000元。
陳童爸媽辯稱,對陳童的教育較嚴格,導致陳童壓力大,雖然外觀與常人無異,但陳童患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混合型、持續性情緒障礙症,動手失控是因爲馮童先破壞陳童的實驗器材,陳童亞斯伯格症及情緒障礙病症才爆發,事後已帶陳童看醫生吃藥,也請陳童向馮童道歉。
馮童家長則說,陳童在校多次霸凌同學,他們的兒子也疑似長期被霸凌,直到2019年9月仍有畏懼、焦慮的適應障礙症及睡眠障礙等問題。
法官認爲,陳童確實有故意不法侵害馮童的身體權,導致馮童精神受有痛苦,依法可請求精神撫慰金。陳童爸媽雖然拿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之過動、情緒障礙等診斷書,但都是事發後才就診,無法證明當時陳童當時的精神狀況已達無識別能力的程度,家長也須負連帶責任,最後判陳童和爸媽應連帶賠償1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