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除罪 今立院闖三讀
攸關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修法今將審查,圖爲上月審查《會計法》修法時,朝野立委爆發激烈衝突。(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院會今天審查關係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草案」,藍綠恐再度上演衝突,綠營靠人數優勢預計可順利三讀。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國務機要費是歷史共業,是藍綠不得不面對的問題,修法也是彰顯轉型正義。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則呼籲,疫情期間不該在此時強行通過,且國務機要費不該比照特別費。
蔡易餘等16名綠委提案「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草案」,要在條文增列「機要費」3字,此舉關係國務機要費是否除罪化。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月審查修正草案,藍綠爆發肢體衝突,儘管在野強烈反對,民進黨仍憑人數優勢,把草案強勢送出委員會。
柯建銘表示,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是一樣的,1949年以「特別費」科目編列,作爲總統行使憲法職權之用,1952年擴及到5院院長、地方首長等,國民黨之前修法特別費已除罪化,超過6000名公務員都能用特別費,前總統馬英九也已解套,卻獨漏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
他說,2008年11月11日陳水扁被戴上手銬,步出特偵組高舉戴着手銬的雙手大喊「政治迫害」,這對陳水扁、民進黨而言是奇恥大辱,這段歷史需要被平反,基於憲法平等原則,國民黨無須逢扁必反。
曾銘宗指出,正值疫情高峰,民進黨想要趁亂通過,時機點不合宜;而國務機要費和特支費法律性質不一樣,基本上是完全不同,不能比照。
他強調,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有超過1億元是檢調認定不法使用,且只有陳有這種狀況,不能比照特支費除罪化,基於時間點、法律性質以及檢調認定不法,呼籲民進黨不能在此時強行通過。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昨天則痛批,修法就是爲一個人修法,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就是陳水扁除罪化,且特赦是免刑不免罪,蔡英文總統有種就用總統職權「大赦」,或民進黨乾脆修赦免法,讓國家元首涉及貪污案服刑若干年後可免除所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