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劃法》桃市復興區長反彈 盼原民區適當調整
國土計劃法》預計2025年全面實施後,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無法變更,桃園市復興區長蘇佐璽日前在泰雅鄉(區)首長會議中提案,認爲該法對於原鄉土地與各產業衝擊太大,期盼聯合向政府反映進行適當調整。(呂筱蟬攝)
桃園市復興區爲泰雅族原鄉,居民多以務農維生,對土地依賴性大,《國土計劃法》預計2025年全面實施後,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無法變更,復興區長蘇佐璽日前在泰雅鄉(區)首長會議中提案,認爲該法讓土地喪失使用彈性,對於原鄉土地與各產業衝擊太大,期盼聯合向政府反映進行適當調整,並延後實施。
蘇佐璽指出,原住民居住在山區,土地使用限制多,尤其建地更是稀少,原住民在山上不可能做大規模的開發,只是想要合法居住,許多人出外打拚多年想返鄉,卻發現沒辦法在山上合法蓋房子, 另原民在山上務農,若編列爲林地,只要坡度許可,仍可變更地目爲農牧用地,這也是居住在山上的原住民重要生計來源,未來若土地無法變更,勢必會造成居民非常多的不便及影響相關權益。他表示,許多居民對《國土計劃法》改革完全不清楚,未來土地要怎麼做使用及相關規定一知半解,擔憂明年法令正式上路後,造成區民反彈會更大。
市府都市發展局國土計劃科長湯靜文指出,過去依照國土計劃聚落畫設原則,需符合「15戶、50人以上」、「建物間隔50公尺」規定,但發現復興區泰雅原住民多半散居,後來已放寬爲3戶即可畫設成爲微型聚落,並於國土功能分區畫設爲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可供建築使用。目前復興區85%居住範圍已畫設爲聚落,另15%範圍小於3戶,居民可能擔心相關權益未能保障,而原民會也制定相關土地使用管制,期盼達到雖然土地功能分區不一樣,但使用項目儘可能達到一致。
她也說,《國土計劃法》未來全面上路,原民土地使用相關權益大部分都有被保留,管制的將會是環境敏感地區,土地使用會有更嚴格控管,針對相關內容,將於3月下旬赴復興區做完整的政策資訊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