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再卡關 展延、農業權無共識送院長協商

內政委員會今黨團協商國土計劃法修正草案,但朝野立委均沒有共識,均保留送院長協商。記者張曼蘋/攝影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排審國土計劃法修正草案黨團協商,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提案增訂農業發展權,農業部次長鬍忠一強調,並沒有對農一到農五有加強管制,「沒有所謂實質損失,也就不會有合理的補償」。另對於實施日期展延相關條文,朝野立委仍無法達成共識,輪值召委、國民黨立委徐欣瑩表示,均保留送院長協商。

內政委員會11月21日初審通過國土計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天排審黨團協商。國土署長吳欣修表示,截止目前爲止有16個縣市送來功能分區草圖,完成9個縣市審查,希望可以努力如期完成國土計劃,並如期上路。

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則說,近日也跟地方首長通過電話,包括雲林縣、南投縣、新北市、臺中、彰化縣都有,都承諾會年底繳交功能分區圖,積極讓國土計劃法如期上路,讓攸關國家國土空間計劃完成,且送進來後,就可以馬上啓動通盤檢討,若有疑義,就可以進一步修正,會依照地方特色依法審查。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兩、三個月前國土計劃法被污名化,如今爭取到空間跟時間來討論,希望各縣市政府按照四年前縣市的國土計劃公告內容,把功能分區圖送到內政部審議,「這是審議機制,不是送來就打圈或打叉」,審議過程加入通盤檢討,若大家覺得5年太長,也認同可縮短到3年內,機制都可以變動。

至於農地發展權部分,胡忠一表示,國土計劃法實施後沒有對農一到農五做任何加強嚴格管制,仍可以按照農業來使用,沒有所謂實質損失,所以也不會有合理的補償,因爲區域計劃法變成國土計劃法,還是可做農地使用。

吳欣修補充,國土計劃已考慮到農民權益,讓縣市政府可以爭取鄉村規畫權,不管是美國或英國都是大面積農地進行,但臺灣農民土地持分面積比較小、農地零星,反而會造成臺灣農地交易更混亂。

最後因朝野立委針對是否分批上路以及展延期限等條文,仍未有共識。徐欣瑩表示,針對第7條、第8條、第23條,增訂第32條之1、35、40條、第45條均保留送院長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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