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臺方應嚴懲“2·14”惡性撞船事件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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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記者問,金門地檢署8月16日公佈“2·14”撞船事件調查結論。請問國臺辦對此有何評論?

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應詢表示,我們注意到臺有關部門公佈了“2·14”惡性撞船事件調查結論。所謂“調查結論”罔顧事實,刻意推卸責任,我們對此不能接受。臺有關方面應如實公佈事實真相,嚴厲懲處責任人,確保今後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今年2月14日,福建一艘漁船在金門海域被臺方海巡艦艇追撞,致船上4人全部落海,其中2人遇難。生還漁民事後接受採訪時證實,是臺方船隻衝過來將其“頂翻”。“我們自己船怎麼可能翻掉,要開急轉彎也翻不掉,要(被)撞纔會翻掉。”

編輯: 周杰

責編: 傅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