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介紹“農林22條措施”落實情況
人民網北京6月16日電 (劉潔妍、蘇纓翔)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16日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發言人馬曉光主持發佈會並答問。
福建廈門衛視記者提問:上個月發佈會上,新聞發言人介紹了一些地方落實“農林22條措施”的情況,請問近期有哪些新進展?謝謝。
馬曉光表示,“農林22條措施”出臺後,受到兩岸各界關注和臺胞臺企廣泛好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積極推進落實落細。在此前發佈會上,我們已經向大家介紹過四川、福建、浙江、山東、貴州五省落實情況,這裡再向大家介紹一下廣東省落實工作取得的相關進展。
爲落實好“農林22條措施”,廣東省臺辦、農業農村廳、林業局等18個部門在深入調研、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於5月28日發佈實施《關於支持臺灣同胞臺資企業在粵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圍繞當地農業林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細化給予臺胞臺企同等待遇,提出了富有廣東特色的34條支持措施。例如,在廣東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臺資經營主體,所經營的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提升工程、質量興農工程等項目,可與當地經營主體同等條件申請享受相關扶持政策;臺胞臺企參與廣東優勢特色農產品開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項目,符合項目申報指南的,可與當地居民和企業同等條件申請享受相關支持政策等。這些措施的出臺和實施,將爲臺胞臺企在粵農林領域發展營造更好環境,提供更好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