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總統大選廣告控「賴品妤父親是門神」? 侯友宜不起訴確定
總統大選前,時任雲豹能源董事長賴勁麟認爲,國民黨製播的一支競選廣告指控他擔任特定羣體的門神、掩護雲豹能源瓜分臺南光電產業內容不實,提告時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涉犯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臺北地檢署偵辦後,將侯友宜處分不起訴。賴勁麟不服,聲請再議,臺灣高等檢察署今駁回再議,侯友宜不起訴確定。
去年10月間,國民黨在侯友宜YouTube頻道播出一系列競選廣告,其中一支「侯友宜來改變打貪篇EP.5」廣告畫面出現「雲豹能源發財?」「臺南光電利益」、「誰獨霸?」「一手遮天發國難財?」等字,右側門神頭像爲賴勁麟,大門上方匾額寫着「新潮流」,左右兩側紅燈籠分別寫着「四季進財」等字,影片全長30秒。
賴勁麟認爲,該廣告不實指控及辱罵他擔任特定羣體的門神、掩護雲豹能源公司瓜分、獨霸與臺南光電產業有關的幾千億利益,使閱覽該廣告的民衆誤認他有廣告所指的相關行爲,提告侯友宜涉犯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等罪。
侯友宜否認有妨害名譽犯行,辯稱該廣告是由競選總部委由廣告公司製作,由時任競選總部執行長金溥聰拍定決行,對於廣告有關賴勁麟部分一無所悉,雲豹公司能源事件爲可受公評之事。
同系列的廣告也前農業部長陳吉仲、前衛福部長陳時中、前宜蘭縣長林聰賢及前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等人的頭像,繪製成門神。對此,鄭文燦曾提告侯友宜及金溥聰涉嫌加重誹謗,全案獲不起訴處分。當時金溥聰供稱,競選廣告是由他負責,他請廣告公司從媒體報導蒐集素材,侯友宜不負責廣告;門神是廣告人的創意,宗教上意義是正面的,在政治方面則使人質疑,廣告中使用問號表示質疑,期待受質疑者能出面說明。
檢方指出,該廣告主要質疑賴勁麟爲何能擔任雲豹公司負責人、雲豹公司是否因光電政策而獲取龐大利益,認定綠能光電政策與公衆利益有密切關係,自屬可受公評之事,目的是爲了喚起民衆參與及監督公衆事務,罪嫌不足,於今年5月底偵結,侯友宜獲不起訴處分。賴勁麟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爲再議無理由,今駁回再議,侯友宜獲不起訴確定。
國民黨選前製播的一支競選廣告,時任雲豹能源董事長賴勁麟,不滿國民黨指控他擔任特定羣體的門神,提告時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涉犯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圖/擷取自侯友宜YouTube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