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醫委會呼叫「3+11」範雲 維護女權不該雙標、淪爲政治工具
民進黨立委範雲。 (資料照片)
對於近年發生的林秉樞案、丁允恭案、「諾富特3+11案」、「某教師性侵疑雲」,國民黨醫療委員會質疑民進黨立委範雲,如果對女權的關懷,還要依據顏色與光譜來決定力道,這樣的女權豈不是就淪爲政治工具?
國民黨醫療委員會指出,去(110)年11月下旬,媒體報導林秉樞毆打女性立委並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暴力事件曝光後,自詡爲女權研究者的範雲卻異常地低調,似乎非常避諱此事,甚至在媒體披露範雲列名在林秉樞母親告別式的貴賓名單中,以及與林秉樞同在米其林一星餐廳飯局上現身併合照等事情,她都處處迴避、解釋不清,令民衆充滿無限遐想。
國民黨醫療委員會質疑,市民不禁要問,範雲的角色是不是出現衝突?她口中的捍衛女權是真心?還是有目的性?差點忘了,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與女友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爲,還逼其墮胎等事件,以及立委王定宇涉及不倫的桃色風波,範雲竟還給女權範圍設下嚴謹的結界,就像被封印般,完全不敢爲女權發聲!難道女權遇到「綠色」就要退讓嗎?難道對於女權的維護,以及對於正義的堅持,只要遇到顏色不對,就無法「吾道一以貫之」嗎?
另外,國民黨醫療委員會進一步說,去(110)年4月間爆發「諾富特」疫情破口事件,造成無數臺灣民衆重病與死亡,各界一片撻伐並指摘禍首就是範雲,並提出其竟在沒有任何配套措施的前提下,強制介入將機師與機組員的檢疫隔離時間,由「5+9」下修爲「3+11」,並與陳時中、鄭文燦等人上演一出「本土的木馬屠城記」,讓新冠病毒大舉入侵臺灣。
國民黨醫療委員會痛批,面對舉國媒體與市民的責難,範雲從未就此事向國人道歉,更不要談論是否要負政治責任,本會認爲,民意代表不僅還要講究科學、實事求是,還要真心誠意地爲人民着想,以民衆爲本位,眼中不能只有政治利益!
國民黨醫療委員會披露,近日範雲又以20多年前的某臺中教師性侵疑雲,拚命打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與法制局,明明是單純性平調查合併司法調查事件,她硬是要搞成政治事件。教育局認爲該教師可能涉及刑事責任,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調查,範雲卻說沒有尊重該案女性的意見。
國民黨醫療委員會直言,被移送的對象是教師,司法查辦的對象也是該名教師,權益影響最大的應該是該名教師,範云爲何不悅?而所謂的「尊重當事人意願才能移送司法偵辦」,更是與法律規定不符!當年立法院爲了保護妨害性自主之被害人免受各方壓力,才修法改爲非告訴乃論之罪!難道範雲都狀況外嗎?
國民黨醫療委員會強調,涉及公訴罪的刑案,公務員依法就有告發犯罪的義務,若不告發,難道要叫基層公務員揹負保庇罪犯的責任嗎?他們可都沒有民進黨的黨證做護身符耶!既然本案控訴者都願意出面指證歷歷,又爲何又不允許司法權介入?難道是害怕好不容易搭建的秀場舞臺被司法搶走嗎?
此外,國民黨醫療委員會也說,法律明定追訴權時效的認定權在司法機關,不是行政機關,也不是控訴者,更不是範雲,既然要依法相繩、嚴懲惡徒,就該依法偵查審理,即便超過追訴期,也該是由司法認定,怎可以未審先判呢?請問法治國家,司法都沒做出認定前,我們就能衆口鑠金認定該教師的所有犯罪事實嗎?就可以自己宣告過了追訴權時效嗎?就可以不用經過正當法律程序的偵查審理嗎?對於已經判決死刑定讞的被告,範雲不去要求執行死刑,難道也要尊重當事人的意願嗎?
檢察官不受到移送事實的拘束,可以擴大偵辦以釐清事實。臺灣每年都有不少妨害性自主或性騷擾的案件。國民黨醫療委員會更質疑,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都不用調查,單憑控訴者一方之言就直接認定事實的全貌嗎?我們不是法治國家嗎?不該嚴謹調查證據、勿枉勿縱嗎?以「八里媽媽嘴命案」爲例,如果沒有司法的抽絲剝繭,找出最後事實的真相,單憑行政機關的調查與幾位出面指控的證人,就會造成嚴重的錯判!因此,移送司法纔是保障人權、維護正義的程序,請範雲遵守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
國民黨醫療委員會呼籲範雲,懇請依照法律規章辦事,按照科學實證說話,心中不要只有黨籍顏色,而要有國家人民!也期盼範雲能早日洗刷3+11的污點,以及處事雙標的罵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