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點名徹查“一藥雙價” 涉案產品含獨家批文品種

本報記者 陳婷 曹學平 深圳報道

“一款名爲‘銀杏葉’的藥品,底價每支8.5元,售價每支25.28元,醫生每使用1支可提成4元;一款名爲‘頭孢唑肟鈉’的藥品,底價每支6.5元,售價每支16.5元,醫生每使用1支可提成2.5元……”近日,經媒體曝光的一些藥企經銷商虛開發票形成非法利益鏈的行爲引起了國家醫保局的關注。

12月20日晚間,國家醫保局發佈《關於對個別藥企虛開發票製造“兩套價格”問題進行關注的函》(以下簡稱《關注函》),要求各省醫保局認真排查銀杏葉提取物注射液、頭孢唑肟鈉注射液、水解蛋白口服溶液等涉案產品是否存在類似問題,儘快摸清掛網價格底數,並將相關藥品覈查處置情況於12月25日前報告國家醫保局。

根據國家藥監局官網信息,上述三款涉案產品中,頭孢唑肟鈉注射液的生產廠家較多,截至目前,該品種的境內生產批文信息有109條,境外生產批文有2條;銀杏葉提取物注射液境內、境外各有1條生產批文;水解蛋白口服溶液是獨家品種,生產單位是康哲(湖南)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康哲”),爲康哲藥業(0867.HK)全資子公司,該品種沒有境外生產批文。

12月25日,康哲藥業方面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司高度重視相關情況,正在開展內部覈查,後續會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目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一切正常。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組織相關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具體情況正在覈實中。”

虛開發票案揭開黑洞

《關注函》顯示,據媒體報道,2022年、2024年,公安部門先後偵破兩起醫藥領域虛開發票案。調查發現,“一些藥品存在兩套價格,即‘底價’和‘開票價’”,“藥企先把藥品按‘開票價’銷售給經銷商,再由經銷商銷售給醫療機構,交易完成後藥企再把‘開票價’與‘底價’之間的差價返還給經銷商”,“巨大的價格差通過虛開發票手段‘洗白’並‘提現’,成爲不法經銷商牟利和商業賄賂的資金來源,導致部分藥品價格從源頭就虛高”。該報道指出:“經測算,藥品提成金額普遍佔藥品開票價與底價差額的兩成以上。”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公安局披露,2022年,烏蘭浩特市公安局破獲醫療領域特大虛開發票案,抓獲47人,涉案金額價稅合計60億元。2024年,烏蘭浩特市公安局第二次成功偵辦醫藥領域虛開發票案,查明實際涉案空殼公司共計1171家,這些公司在沒有業務往來的情況下,頻繁給藥品生產企業虛開增值稅發票,涉案金額價稅合計高達50億元,揭開了醫藥領域虛增藥價的犯罪生態。

國家醫保局在《關注函》中表示,堅決反對虛高藥價加重患者負擔,堅決反對虛開發票形成非法利益鏈條,堅決反對“一藥雙價”“帶金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爲。國家醫保局要求各省醫保局認真排查涉案產品是否存在類似問題,儘快摸清掛網價格底數;掌握“一藥雙價”問題線索,儘快依規約談督促涉事醫藥企業規範價格行爲,對既不反映醫藥生產企業實際收入,又額外增加患者費用負擔的代理商加價部分,要堅決擠出藥品虛高價格水分。根據案件查實的虛開發票、行賄等違法行爲,嚴格執行醫藥價格和招採信用評價制度,給予相關企業失信評級和相應處置措施,以及各省醫保局及時跟進落實處置結果。

產品十年前轉向佣金制代理模式

在此次排查行動中,康哲藥業自有產品水解蛋白口服溶液遭到“點名”。

據康哲藥業方面披露,公司水解蛋白口服溶液(商品名:喜達康)是國家藥監局批准的唯一的水解蛋白類腸內營養製劑,主要適應證包括低蛋白血癥、營養不良、全身衰竭及傷口癒合不良,康哲藥業擁有喜達康100%的產品權益,並由湖南康哲生產該產品。

康哲藥業在財報中表示,從2014年下半年開始,公司開始探索一種能夠與代理商合作更加緊密的、以醫院爲單位的佣金制代理模式。喜達康正是康哲藥業在此項舉措上的試點產品。從2014年下半年起,喜達康的代理模式以醫院爲基礎,從傳統的區域代理模式向佣金制代理模式轉型。2015年,該產品銷售額同比增長56%至1.45億元,佔公司營業額的4.1%,當年,康哲藥業的銷售費用佔營業額比重增加至22.9%,主要是因爲喜達康提高給代理商銷售價格而增加的推廣費用。

從此,喜達康成爲康哲藥業代理商推廣網絡的主要產品。康哲藥業在2016年財報中表示,報告期內,公司集中力量攻堅市場準入,加快市場開發力度,並加大學術推廣投入和建立專家資源網絡。2016年,該產品銷售額同比增長50.1%達到約2.18億元,佔公司營業額的4.4%。

此後兩年,康哲藥業的收入受到“兩票制”影響。2017年,喜達康收入同比下降10.6%至約1.95億元,若將“兩票制”收入還原,則該產品收入爲5890萬元;2018年,喜達康銷售收入約1.95億元,與2017年基本持平,但其還原“兩票制”銷售收入僅約4950萬元,同比下降16%,佔公司營業額比例不足1%。

自2018年後,康哲藥業再沒有披露過喜達康的具體銷售收入。

(編輯:曹學平 審覈:童海華 校對:張國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