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投資機構在境內設人民幣基金 陸國務院表態支持
陸國務院支持國際專業投資機構在境內設立人民幣基金。(澎湃新聞)
新華社19日報導,中國大陸國務院辦公室日前印發《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措施》),其中規定,擴大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直接股權投資試點範圍;此外,並支持國際專業投資機構在大陸境內設立人民幣基金等等。
《政策措施》總體要求在貫徹新發展理念,着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圍繞創業投資「募款管退」全鏈條,進一步完善政策環境和管理制度,積極支持創業投資做大做強,充分發揮創業投資支持科技創新的重要作用,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引導創業投資穩定和加大對重點領域投入,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科技型企業成長,爲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實現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提供強力支撐。
《政策措施》明確5方面17分項重點措施:
一是培育多元化創業投資主體。加速培育高品質創業投資機構,支持專業創業投資機構發展,發揮政府出資的創業投資基金作用,落實完善國資創業投資管理制度。
二是多通路拓寬創業投資資金來源。鼓勵長期資金投向創業投資,支持資產管理機構增加對創業投資的投入,擴大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直接股權投資試點範圍,豐富創業投資基金產品類型。
三是加強創業投資政府引導和差異化監管。建立創業投資與創新創業項目對接機制,實施專利產業化促進中小企業成長計劃,持續落實落細創業投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實施符合創業投資基金特點的差異化監管,有序擴大創業投資對外開放。
四是健全創業投資退出機制。拓寬創業投資退出管道,優化創業投資基金退出政策。
有序擴大創業投資對外開放。修訂完善《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便利外國投資者在境內從事創業投資。支持國際專業投資機構和團隊在境內設立人民幣基金,發揮其投資經驗及綜合服務優勢。
五是優化創業投資市場環境。優化創業投資產業發展環境,營造支持科技創新的良好金融生態。
《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精心組織實施,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共同推動促進創業投資高品質發展的各項措施落實落細。
《政策措施》稱,發展創業投資是促進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的重要措施。爲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大陸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提出下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