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跨刀 促金援中小建商
本次會議就行政院「健全房地產市場行動方案」推動各項措施討論,對農曆年前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法,與會者都認爲有助健全房市交易秩序,未來相關子法將以不影響正常交易、符合實務需要爲原則進行規範。
國發會官員表示,由於近期景氣低迷,中小型建商希望政府能夠協助他們解決融資困難、建材上漲等問題,本次會中也針對中小型建商所面對的困難,進行討論,會議特別促請銀行於授信時,考量區域的適度均衡發展,妥善調配授信額度,以利部分區域建案取得資金。
國發會指出,本次會議已請銀行公會配合向其會員加強宣導,金管會也將於相關會議持續與銀行溝通。另財政部將同步知會公股行庫。
央行7日也已增修訂「央行對金融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答與問,已公佈在央行網站,供金融機構參考依循辦理。
會中並針對「購地貸款信用管制」規定再次說明:(一)金融機構承作都更、危老案件已排除選擇性信用管制適用,以加速都更、危老推動;(二)金融機構應個案覈實評估借款人預計動工實際所需時間,除有不可歸責借款人因素,最長以18個月爲原則;(三)不可歸責借款人因素的情形,包括受疫情等大環境因素影響而發生缺工缺料等情形,致影響動工時程等;(四)金融機構應於貸款契約明定,未於一定期間動工興建者,除經金融機構查證有具體明確事證屬不可歸責於借款人因素者外,應逐步按合理比例收回貸款,並採階梯式逐年加碼計息等約定。未有一致性要求全面收回貸款之硬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