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客運基本運價調整 最多漲19.5%

17年未調整的國道客運基本運價確定調漲。圖爲客運車輛進出臺北轉運站。(本報資料照片)

國道客運基本運價確定調漲。17年未調整的國道客運基本運價,交通部交通費率審議會12日就「國道客運18項營運成本暨每延人公里基本運價」檢討案進行審議,同意業者提出的運價調整,國道客運四排座漲幅不超過5%、三排座漲幅不超過19.5%。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說,部分路線票價差額會由TPASS通勤月票吸收,其他則提供補貼,讓消費者不受影響,預計5月可實施。

現行國道客運路線高速公路段基本運價是交通部2006年8月23日覈定,距今已17年多,所覈定的18項成本基礎及運價水準,早已不符社會現況及營運需要。中華民國公共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於2023年10月向交通部公路局提出運價檢討計劃,昨由運輸研究所交通費率審議會辦理審議。

審議委員就國道客運路線每車公里合理成本、合理經營報酬率、補貼款成本減項、每車公里載客人數等進行討論,考量17年來油價波動、《勞基法》修法、基本薪資以及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確實造成路線經營成本的實際變動。

經試算後,審議會決定國道客運路線高速公路路段每延人公里基本運價調整,國道客運四排座漲幅不超過5%、三排座漲幅不超過19.5%。

運研所運管組長廖謹志指出,以2006年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爲基準,相較2023年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爲23.8%,基本運價調整漲幅小於CPI成長率。

陳彥伯表示,運價調整不等於票價調漲,客運業者在運價調整後會開始計算各路線票價,計算完的票價差額,部分路線會由TPASS來吸收,不在TPASS範圍的路線,則由交通部提供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