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罪犯吳季隆暫予監外執行申請立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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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罪犯吳季隆

暫予監外執行申請立案的公示

(2024)桂0521刑更10號

罪犯吳季隆,吳季隆,曾用名吳亞弟,男,1987年11月20日出生於廣西合浦縣,公民身份號碼:450521198711207358,漢族,小學文化,住合浦縣石康鎮水車村委會板南隊29號。因犯詐騙罪,於2024年6月25日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合浦縣看守所以罪犯吳季隆患有血友病爲由向本院提出暫予監外執行建議,本院於2024年8月20日立案。現依法就罪犯吳季隆申請暫予監外執行一案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爲三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如有意見請及時向本院刑事審判庭反饋,公示期滿後本院將依法處理。

反饋電話:0779-7216309 聯繫人:樑龍全、鄭鴻沃

合浦縣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文字丨刑事審判庭

編輯丨周柔妙

審覈丨葉曉玲

來源丨合浦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