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泄天弓三單位番號 空軍錯失行銷良機

國防部近年採購國造天弓三型防空飛彈,並以汰除舊式鷹式防空飛彈的單位人力來接裝天弓三型飛彈,這基本上不是機密,只要對國防議題略有涉獵就可以瞭解。

而本次首度揭露第一個天弓三型飛彈的單位番號事件,突顯了兩個問題。一是空軍在稱「網民切勿因一時之快」時,是否有符合依法行政?所謂機密,按照《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國家機密,指爲確保國家安全或利益而有保密之必要,對政府機關持有或保管之資訊,經依本法覈定機密等級者。」而第四條將機密密等分爲「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如果部隊番號是依法覈定爲機密,則軍方應檢討的是爲何莒光園地拍攝時未能避開解說牌,而後制時亦未打上馬賽克。若部隊番號並未依法覈定爲機密,則空軍的說法就自失立場,反而突顯缺乏依法行政觀念。

但不論是否覈定爲機密,在網路和數位時代,人人都行使言論自由,加上政府不論哪一黨執政,均長期對我國實質國防威脅採取刻意淡化的手法(誤導國人假想敵只有中共,忽略日、菲、越等實質威脅),國民的保防意識遂成兩極化,一種是「缺乏依法行政觀念,認爲只要是拍攝國軍裝備皆有共諜之嫌」也就是觀念仍停留在戒嚴時代,另一種則是「航空迷、軍事迷認爲自身一切合法(如拍照),因此軍方的一些作爲不但缺乏實質效果且有擾民之嫌」(如驅趕不適用《要堡法》的營區外拍飛機、要求刪除照片)。軍民間缺少相互尊重及互信,對立日益增加。

這位在臉書社團張貼莒光園地擷取畫面的眼尖網友,忽略了該社團爲公開社團,且即便不是軍事社團,除非成員彼此全數熟識,否則實際情況仍是龍蛇雜處,和早年講隔牆有耳異曲同工。更何況媒體在網路上找新聞,自然不會放過這種資訊來源。

空軍很可惜未能利用這次事件「藉勢行銷」。當然以軍方高層的觀念來講,接裝天弓三型的部隊,達到初始作戰能力(IOC)或在某一個時間點之前,可能不希望部隊資訊外釋。但是隻要部隊有新兵加入,部隊的番號和駐地就會出現在討論當兵權益的網站和PTT上。因此實際上部隊番號與駐地曝光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所以如果空軍此次的作法是反向主動加碼釋出部份資訊,趁機讓國人瞭解新一代國造防空飛彈的主力天弓三型飛彈,瞭解中科院的科研實力、國軍堅定守護領空的決心以及對國防自主的支持,反而可以趁機做全民國防教育、增進國人對國軍的信心。空軍也可以利用這個機會呼籲國人要建立保防意識和危機意識,要了解到網路上同樣也是隔牆有耳,縱使不是機密資訊,具有機敏性的資訊就應避免在網路上公開談論(例如有一定比例的人臉書動態觀賞權限是全部設爲公開),讓更多人接受、認同,達成深化全民國防目的,而非只是單純一篇新聞稿,船過水無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