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老闆要求?44%上班族:曾先打卡後加班
▲臺灣上班族工時過長,根據人力銀行調查,有高達43.6%的人透露,曾經被要求「先打下班卡,再繼續加班」的經驗。(示意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勞基法》新法今(2018)年3月正式上路,但勞工工時過長的現象似乎沒有得到舒緩。根據人力銀行統計,有37.8%上班族自認目前的工時太長,甚至有高達43.6%的人透露,曾經被上司要求,而有過「先打下班卡,再繼續加班」的經驗。
雖然法定工時已從雙週84小時,降至單週40小時,但根據yes123求職網30日發佈「勞工心聲願望與生活幸福指數調查」的數據顯示,上班族衡量每天實際工作時間,平均落在9.1小時,與去年持平;但自認每日工時在「12小時(含)以上」仍有9.6%。
而工時過長的原因在於加班,根據統計,勞工平均每週要加班2.1天,等於一個月大約有8.4天無法準時下班,其中更有1成4勞工指出,每週加班在「5天(含)以上」,幾乎是「天天加班」。
也有43.6%的人透露,曾經被上司要求,而有過「先打下班卡,再繼續加班」的經驗。另外,曾經有過「熬夜通宵加班」的經驗,也佔了52.8%,其中有29.1%是「曾經有過,但僅在辦公室」;而20%爲「曾經有過,且在辦公室與住家」;3.7%則是「曾經有過,但僅在住家」。
而長期加班的情況下也擠壓勞工的休息時間,據調查,有高達3分之2的人,自認休息時間不足夠!調查也發現,每逢「上班日」,勞工的睡眠時間僅有6.4小時。因此,勞工認爲目前的「生活幸福指數」平均僅落在56.3分,仍屬不及格。
對此,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表示,在加班文化盛行的臺灣職場,工時長導致了職場「五不」窘境,分別爲休息不充足、睡眠不夠,以及運動量不足、三餐不正常,還有工作與生活不平衡;長期累積下來的工作疲憊感,不但影響身心健康,忙於事業的結果,也使得自己和親人相處時間減少、「無形的」人生財富匱乏。▼上班族。(圖/記者屠惠剛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