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懲處曝光 藍營議員一看暴怒:官官相護!騙肖A嗎?
▲觀光局官員利用上班接送小孩,引起社會議論,指揮中心也做出相關說明。(圖/指揮中心提供)
臺灣近日多出許多新冠肺炎確診案例,甚至還爆出觀光局官員利用上班時間接送小孩的事件。對此,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遊淑慧3日痛批,對這幾名官員的懲處根本是「官官相護」,「騙肖A嗎!」
遊淑慧在臉書上說,事件發生後,共有2人受到懲處,但一位只是調回局本部,薪資、職等不受影響,另外一位是拔掉主管職,每個月少了約1.8萬元的加給,但仍能領每個月近9萬的薪水,且退休金不受影響。
遊淑慧以酒駕做比喻,即使酒駕沒有肇事,也可能觸犯公共危險罪,但這2人以權謀私的行爲,已對他人造成實質傷害,卻只有職務調整的懲處,「這是官官相護騙肖A嗎?」
遊淑慧說,張姓秘書調回局裡,「算什麼懲罰? 說不定他還開心可以遠離機場目前這個高危險的區域。」她提到,林姓官員拔掉主任秘書的主管職,除了減少主管加給,沒有其他損失,且明年還能夠「爽爽退休」,退休金絲毫不受影響,「沒有了主管職務的工作繁重,理所當然就少領主管加給,這叫什麼懲罰?」
▼遊淑慧對觀光局的懲處相當不滿意。(圖/記者張榮恩攝)
她說,按照《公務員考績法》第三條來看,不是隻有降等、調職的處理方法,如這種重大功過的事件,應該立刻辦理「專案考績」,給予丙等、丁等的處分,否則到了年底,「一切又船過水無痕。」
她指出,丁等的條件共有4項,分別是「挑撥離間或誣控濫告,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不聽指揮,破壞紀律,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怠忽職守,稽延公務,造成重大不良後果,有確實證據者」、「品行不端,或違反有關法令禁止事項,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
遊淑慧強調,若林佳龍真的「震怒」,可能要研究一下《考績法》第六條,「可以列丁等的行爲,數數他們罪犯幾項?」她最後說,若2人的行爲足以給予丁等考績,應該斷然免職,國家機構應做爲表率,才能彰顯防疫紀律的嚴明。
▼遊淑慧說,國家機構應該當表率,彰顯防疫紀律嚴明。(圖/記者張榮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