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違反防疫餐廳也遭裁罰 盧秀燕:依事實查緝開罰
市議員黃健豪爲基層請命,強調餐廳防疫規定老闆還兼稽查員覺得很委屈。(陳世宗攝)
市長盧秀燕說,基本上會看違規的是哪一方,依事實查緝開罰。(陳世宗攝)
疫情趨緩全國降爲二級警戒,各餐廳陸續開放內用,卻傳出不少違規裁罰事件,市議員黃健豪1日市政總質詢時,代店家向市長抱怨,明明違反防疫規定的是顧客,但每次被檢舉裁罰,卻連店家都遭殃,開門做生意的同時又要扮演稽查員,讓許多小老闆吃不消。市長盧秀燕說,基本上會看違規的是哪一方,依事實查緝開罰。
黃健豪說,日前接獲陳情某熱炒店內的10人圓桌,該店採梅花座,顧客來時只坐3個人,但酒酣耳熱之後,3位顧客已經並肩而坐,遭人拍照檢舉後,市府也一併對店家開出行政處分,但老闆則抱怨,能做的防疫措施都做了,也有去勸導,但實務上店家也很難扮黑臉得罪上門的顧客。
另一起則是火鍋店,該店表示,目前臺中市規定不得共鍋,或需有專人服務,衛生局官員也經常上門稽查,但同一條路上的知名連鎖火鍋店,從落地窗就能看到客人在共鍋,所以希望市府能有一致的標準,或派專人給予現場人員明確的操作指引。
黃健豪指出,雖規定就是規定,但就像違規停車,只會裁罰違規停車的人,但不會去罰畫設紅線或規劃停車位的官員,店家有做好相關規定,顧客違規的時候,應該針對顧客就好。現行防疫政策下,市府在面對這類檢舉事件時,應該給店家陳述機會,也應體諒餐飲業做生意辛勞,不要讓店家在第一線對顧客扮黑臉。
盧秀燕表示,臺中市未開放家庭到餐廳內用可共鍋共食,商家開放內用應維持社交距離或加裝隔板,自從防疫警戒降爲二級以來,市府對餐飲方面還是按照中央及臺中市相關指引,持續進行稽查;自5月18日三級警戒到7月27日降爲二級開放餐廳內用迄今,市府已查緝591家餐廳,已有8件因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裁處,大部分餐飲商家均有遵守相關防疫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