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改頭換面去中國化 民憂毀容
大雙溪好土聯盟憂心,故宮的修復再利用計劃恐會由內至外破壞歷史建築。圖爲故宮簡報正館建築修復前原貌。(國立故宮博物院提供)
故宮的破損文物可待修復,而故宮的建築修復及再利用計劃,又會讓故宮「修復」出什麼樣的面貌?由故宮老員工及周邊居民組成的「大雙溪好土聯盟」近期疾呼,該計劃將破壞故宮原有的整體景觀,內部甚至要將地板打洞做出挑高4樓的八角中庭,恐怕會破壞建築主體結構,由內至外恐破壞歷史建築。
臺北故宮正館自民國54年創建,幾經擴建仍維持原建築師黃寶瑜的設計,外觀呈中國宮殿式,並於109年10月26日登錄爲歷史建築,近年故宮因正館展覽空間不足,先後提出「大故宮計劃」、「新故宮計劃」,然而今年9月23、24日舉辦的故宮建築修復及再利用計劃說明會上所公告的設計圖,卻令附近居民及關心故宮者大嘆:形同毀容。
據故宮簡報,修復後的故宮正館將在1樓前方廣場新建大片玻璃建築爲入口亭,不僅現有〈懷素自敘帖〉玻璃帷幕被取代,且大片灰色屋頂與原有建築的米色宮牆不協調,也遮蔽2樓宮牆特色及空間高度的視野美感。館內則1樓到2樓的迎賓大樓梯拆除,4樓三希堂地板打洞,在內部形成一個挑高4樓的八角中庭。
對此案持反對意見者認爲,故宮主體修復應是以漏水、管線修復、結構補強爲要,然而故宮所提出的計劃卻破壞了原歷史建築羣的完整;在57年的舊建築中做出挖地板等大規模拆除工程,是否會破壞結構也令人憂心,且修復後的主館展覽空間也未獲大幅增加,根本是以修復之名將建築外觀「去中國化」。
文資團體指故宮的修復再利用計劃已違反《文資法》第34條,且兩場說明會資料未事前公告,牽涉專業部分根本無法有效溝通,事後公告的簡報檔也未有詳細文字說明,批評故宮的說明會只是在走程序,無意尊重民意團體,對臺北文資審議初步通過憂心忡忡。
臺北市文化局則迴應,該案規畫新建入口亭位置位於故宮歷史建築範圍內,不適用《文資法》第34條,而該案前經文資委員專案小組初步討論,並請故宮補充資料,後續仍須由文資委員討論進行表決後,始能確認通過與否及需修正內容。